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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第一天,先把大前提說一說。

事情已經過去。記錄的目的,是為了舒緩我的憋屈。也為了讓大家也看看,大家或是警醒或是同理或是娛樂吧。

我和老公基本情況:我們同年戀愛結婚,婚前我們家條件略好於他們家,婚前工資我一萬左右,他三千五。 我本科他碩士。

大事件前提:

第一: 我們結婚,婆婆一分錢沒出,說你自己娶老婆,你自己的事自己想辦法。辦酒席的禮金和我們收的紅包她全要過去了,說是她的人情往來。

第二:婚後他們家情況好轉, 我們買三套房子,公婆給了一百萬,很大一筆錢的,理應特別感恩的。

第三 :生兩個孩子,公婆不幫忙,是住一起都不搭把手的那種不幫忙。

再說我的問題:

第一: 我不是一個會來事的人,要不然就可以把老太太哄高興了。

第二: 我心不夠寬,格局不夠大,要不然身心就不會受他人影響。

單看買房子拿的錢,肯定是好人偉大的長輩。從日常生活的點滴中,是彪悍的婆婆自私的長輩。

語錄一: 你進了我們家的門,端了我們家的碗,就得守我們家規矩服我們家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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