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夫的外甥去年大學畢業,自己找到一份工作,工資不高,每月3500。
找到工作沒幹滿月,即找到房子搬出去住。
家和單位坐車只用半小時,家裡有車,如果不想開車,下樓就是各種交運線,不用5分鐘就能坐上車。
家裡100多平的大房,自己單住一間,父母疼他,飯來張口,衣來伸手,而且父母從來不影響他的生活,可是他就是要搬出去住。據說,現在時興,好多孩子都這樣,工作後,自己租房出去住,不和父母生活一起。
3500塊錢的月工資,本地租房,一般的住房也在2000塊錢左右,剩下的錢夠自己吃的,如果買衣服或者是其他用品,估計得跟父母伸手。
我想不通,不是我老了,跟年輕人有代溝。這是個什麼過法?
住在家裡,省下2000塊錢孝順父母不好?父母用不著,留著自己花不行?還是攢著將來娶媳婦燙手?
父母不是老虎能吃你,他們疼你,也沒剝奪你的生活自由,你咋就要離開他們?
你能好好盡孝也就工作這幾年,結了婚,你就得離開父母,為你的小家拼搏去了,這輩子,你想回到父母身邊去盡孝和分享疼愛都不可能了。
曾經有些人叫你們神獸,不理解,他們說,神獸的生活為所欲為,不惜浪費糧食,浪費時間,浪費錢財,浪費情感,浪費健康,甚至不惜代價,浪費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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