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記得2014年的7月7日,那天下著在我記憶中最大的一場雨,從早晨開始一直到深夜從未停止。那天因為一單重要的生意,我需要去到300公里外的另一座城市,因為那裡沒有鐵路也沒有飛機,只能開車前往。臨行前我是猶豫的,因為雨實在太大了,這樣的天氣在高速開車實在風險很大,但最終拗不過生意的利潤誘惑,我還是上路了。在快到晚上10點的時候,由於道路塌方,前方的車輛閃著刺眼的剎車燈,我也不得不減慢車速並逐漸停下車,就在這時,車身一震,我的頭重重砸在爆出的安全氣囊上,過了有大概三五分鐘,我才逐漸從眩暈中清醒過來,下車淋著瓢潑的大雨,看到三廂的轎車已經被後方的一輛中型貨中追尾撞成了兩廂。事後交警叫來拖車,根據我的行車記錄儀,對方的全責。萬幸的是,雙方都沒有身體上的大礙,尤其是我後來才知道貨車上還坐著司機才3歲的女兒。
表面上來看,這件事並非由我而起,事後交警也判定了對方的追尾全責,我並不需要為此事承擔任何的法律或道義上的責任。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我當天不決定上路去談生意,那麼這件事情完全可以避免。我是不用承擔事故的任何責任,但事故的發生確實是由於我的決定而引發。所以,哪怕你並非要對所有的事件負責,但你總是要對自己對事件的判斷和反應來負責。我們昨天做的決定確定了我們現在的狀況,而我們今天做出的決定,將確定我們明天以及未來。
當你從學校畢業各奔東西,你會為沒有向同桌的心儀女孩表白而後悔。當樓市高漲,你會為當時不買房子而後悔。所以塑造未來的意識始於我們的過去,如果我們不打算塑造什麼,那麼未來便不會有什麼。我們絕大多數的改變,都是一點一點的,難以察覺的發生的,它們潛移默化,潤物無聲,直到未來某一些真正發生我們才幡然醒悟。當我們真正決定去塑造未來的時候,我們需要從今天就開始做正確的決定,而不是等到未來的時候,到了那時候,你只會對自己沒做過的事情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