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念要不要說出口?
我想,先要知道什麼是想念。我心中想念的意思是:自發地在腦海中出現某個人時,帶著一種對美好的希望和期待。
若是不說,那心中的期望又該何去何從。
說,一定要說。
可該怎麼說,這是個問題。直眉瞪眼告訴人家“我想你了”,就算是熱戀中的愛人,也覺得有些蒼白啊。
其實古往今來,
許多詩詞名家給了我們很多例子。
“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
——柳永《鳳棲梧》
想念在這裡,
是漸寬的衣帶,
是面容的憔悴,
是心中的不悔。
“夜月一簾幽夢,春風十里柔情。”
——秦觀《八六子》
想念在這裡,
是當時的月亮,
是拂面的春風,
是綿長的回憶。
“桃李春風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燈。”
——黃庭堅《寄黃幾復》
想念在這裡,
是當初共飲的一杯酒,
是如今眼前的一盞燈,
是相隔的萬里路,
是回望的十年期。
等等等等,還有很多很多……
你心中的想念是什麼呢?是擔心他吃得飽不飽,睡得安不安,是希望他工作順利,天天開心,是盼著他在你的聲聲問候之中,也如此關心著你。
所以說,想念他不要告訴他,但要把感受傳遞給他。對他說你昨天晚上夢見的一盞燈火,給他看你上班路上經過的一株小花。
在一切都還朦朧的時候,輕輕地,不動聲色地,將你的想念傳遞給他。
都說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想念與愛,就是在這日復一日的細微中,靜靜流淌成生命的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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