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小夥伴都吃過這樣的虧,好朋友跟你借錢,你說:
“沒事,大家都這麼熟了,還打什麼欠條啊?”
結果朋友借錢長期不還,因為沒有簽訂還款日期很難討回來,只能吃了這個啞巴虧,還損失了一個朋友。
說到底,很多人說話做事拉不下面子,明明有些一句話、一張紙就能解決的事,偏偏因為面子問題耽擱了。
學會做一個適當“破壞氛圍”的人,把該提醒的話說到位,該準備的工作做到位,與其帶著僥倖的心理藏著一個憂慮,不如一開始就有備無患。
畢竟有些時候,醜話不說在前頭,醜事真有可能出現在後頭。
一、先小人,後君子前幾天有位朋友找到了新工作,已經入職了也沒簽勞動合同,我催他趕緊跟公司籤合同吧,這是對你自己的權益的保障。
他說:“沒事的,面試那天CEO向我保證,我入職是按合夥人的身份分紅的,薪資都是小問題。這條件還去追著人家要合同,也太‘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吧?”
結果一個星期後人事拿勞動合同給他簽字,合同上一沒寫著合夥人,二在薪資上打了打折扣。把他氣得不行,趕緊去找CEO理論。
CEO回他的是:“當初談的條件都會實現的,只是現在咱們先按普通員工做著,做好了自然就是合夥人啦~”
CEO的做法就是典型的“先君子,後小人”。
而聰明人的做法則應該是:“先小人,後君子”。
一開始合作時就想好如何規範雙方的行為,從合作方式到違反處理,簽訂法律合同並不丟面子,因為法律僅僅只是最低層的保障,守法也是做人最低的底線。
所以連合同都不敢跟你籤的人,可見底線能有多低。
在有法律保障的基礎上,再去賦予合作者更多的人文關懷,才是君子所為。
如果我們把順序反過來,CEO先是以普通職位招你進入公司,再鼓勵你好好幹的話有可能成為合夥人,是不是結局就完全不一樣了呢?
二、醜話只傷面子,醜事能毀所有就像一張合同毀了一家公司的信譽一樣,也許這家公司早就認準了我朋友礙於面子,不會主動要求籤合同,所以給他挖坑。
到頭來,員工也得不到想要的薪資,公司也失去了一份充滿抱負的力量。
可見很多人都想不清楚一個道理:醜話也許讓你丟了面子,但醜事可是能毀所有啊!
無論在利益關係還是感情關係上,理性一點、現實一點,未必是一件壞事。
我朋友跟我說過這樣一個故事,她同事小W和小W的男友被騙錢了,還鬧到了警察局。
起因是這樣的,小W男友的一位同學突然聯絡他,說要不要一起刷單賺外快。
小W男友開始沒答應,後來這位同學不停在他面前炫耀自己刷單每天幾百塊收入,小W男友就心動了。自己轉了3千塊錢給這位同學,還說服小W也轉了5千,請他幫忙一起刷。
當時我朋友就勸他們不要這麼衝動,世上哪有那麼好賺的錢,肯定是騙子。
結果兩個年輕人絲毫不把我朋友的話放心上,還覺得她自己懶得做兼職也不要拖累別人,我朋友也覺得挺委屈的。
沒想到收完錢沒幾天,小W男友覺得怎麼還沒訊息啊,就跑去問他同學,才發現,同學早把他拉黑了,也聯絡不上了。
兩個人什麼也不懂,急衝衝跑去警察局報案,還被警察叔叔教育一番:“刷單是違法的!”
小W只好又回頭來找我朋友,請她幫忙。
可能當時我朋友勸他們的話,他們覺得很難聽、傷感情,讓他們很沒面子。但鬧到現在這個地步,難道不是“又丟了面子,又丟了錢”嗎?
當我們為對方著想時,可以試著用更委婉、對方能接受的方式去表達,對方也更容易聽進去;
當我們想維護一段感情時,“醜話說在前頭”並不會影響兩個人的關係,反而是不夠坦誠才會導致感情的破裂。
如果醜話正是真理,那就讓它真正發揮出作用來。
也許暫時會被人誤解,但只要是真心,總會熬得過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