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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遠嫁真的很多,我們80/90那個年代,家庭經濟條件,社會環境促使,十幾歲就出門打工,年紀太小,未見過世面,工廠上班,都是年輕的男女,當時心思單純,不會想很多現實問題,在一起了,懷孕了,結婚了,生活後才發現,兩個不同地域文化差異,兩個家庭的生活習慣,兩個人的品性脾氣等等都是問題,

我20歲結婚,安徽嫁湖南,我們是安徽的最南邊在長江中下游,一望無際的平原,

嫁到湖南的湘西,那裡的山又高又陡,那裡煙燻臘肉香腸,鹽菜,辣椒,這些都是我不能習慣的,過年團員飯還是除夕的凌晨三點多,飲食習慣,生活作風,氣候,等等都不習慣,

但是我還是嫁過來13年,剛結婚手裡沒有錢,兩口子在深圳打工,每個月加起來就3000多,每個月給家裡打2000塊,孩子奶粉,家裡開銷,剩下的我們自己房租水電生活費,還要省著點花,月月光,那個時候有無數個理由離婚,到就是單純的想著後面會好的,

現在雖然都好了,有了自己的房子,車子,兒女雙全,但最遺憾的是13年就回了6次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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