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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要不要答應他?

一位讀者,從二十歲開始,有一個男人就一直追求著她。

剛開始,因為真的不喜歡,於是她就並沒有同意,而是選擇了和別人在一起。後來,在她二十五歲那年,她分手了,對方又告白了,依舊一副很喜歡她的樣子,但是她還是沒有同意。

再然後,她又戀愛了一次,但還是無疾而終,這時候她二十八歲,那個男人又出現了。

此時,雖然她依舊還是一點都不喜歡對方,但是看對方喜歡了她八年,期間也一直關心著她,她還是有點感動,於是就想著要不要乾脆和對方在一起。

對於一個追求自己,追求了很多年的人,女人的內心,總是會很容易被觸動,然而,就算你再怎麼感動,也最好還是不要輕易答應。

不愛他,你很難真心對待他。‍‍

感情的事,那真的很有意思,有的人即使什麼都沒有為你做過,但是你依舊還是喜歡的不得了,總是想見他,總是想要為他付出好多。

而有的人,就算他給予了你所有你想要的一切,一旦他不是你想要的,你還是沒有辦法愛他。

喜歡一個人,不喜歡一個人,那終究並沒有辦法透過理性來控制,而是一種本能。

也正是因為如此,當你不愛一個人,就算出於他的好,你願意和他在一起,那麼在一起過後,就算你再三告訴自己,要好好待他,要愛上他,你只怕也依舊做不到

如此一來,一旦你並不愛他,也並沒有辦法愛上他,在這段感情中,比起經常都覺得很幸福,你反而只會覺得很煎熬,覺得是那麼的難受。

而且,剛開始是覺得不自在,時間久了,你又難免會總是覺得很遺憾,遺憾自己只是選擇了一個自己根本就不愛的人,並沒有選擇一個自己真正很喜歡的人,來共度餘生。

追你很久,不一定是因為愛。‍

身邊一位男性朋友,他追他的女神追了七年,直到最後,他的女神真的答應他了,但是他卻並沒有多高興,反而只是瞬間就不想繼續了,覺得彼此該結束了。

總有人以為,自己能夠追一個人很久,一個人能夠追自己很久,那一定是因為太愛了,可實際上,剛開始可能是喜歡,到了最後,那也許不過就只是一種習慣。

心理學上有個詞叫做契可尼效應,也叫做未完成情結,說的就是,人對於已經完成了,有結果的事情,會很容易忘記,而對於未完成的,卻總是會動力十足,十分執著。

追求一個人就是如此,那個追你的人,追著追著,他只怕早就忘了自己為什麼要追你,愛你什麼,不過就只是覺得開始了,就應該一直繼續下去。

他沒有追上你時,他會很願意堅持,可是一旦他追到了,他卻又會覺得索然無味了。

不僅如此,當一個人能夠追你那麼久,那往往也意味著他挺可怕的。正常說來,對於喜歡的人,一個人也會主動,但是卻也並不會那麼較勁,會追好久的人,他的性格大都偏執。

選擇他,他未必會對你多好。‍

辦公室一位同事,在一個男人追求她了五年過後,她感動萬分,然後選擇了和對方結婚。

那時候,她一心以為,對方能夠追她那麼久,那麼以後也一定會對她很好,然而事實上,結婚以後,對方不僅變得十分冷淡,還總是各種嫌棄她,覺得她不過如此。

人有時候就是這樣,沒有得到時,想要的不得了,一旦擁有了,卻又會覺得不稀罕。

而且不僅如此,更有可能,在得到了你過後,他之前把自己放得有多低,在你面前有多麼卑微,此後就只會有多麼的反彈,一副要跟你把曾經丟失的尊嚴,全部都討回來的樣子。

當你們的感情,演變成了那個樣子,本來就並不喜歡他,只是衝著他對你好才選擇他的你,心裡有的,只怕不僅僅只會是失望,更會是十分的悔不當初。

然而,當他在你面前變得越來越放肆,就算你再怎麼後悔,你也回不去了。你會想要擺脫他,而就算你如願擺脫了他,也只會是傷痕累累。

別輕易答應一個追你很久的人,那不是愛情,也未必就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不喜歡的人,不管是之前,還是以後,你都儘管直接拒絕掉,不要有任何的猶豫。

畢竟一生太短,總要和一個喜歡的人在一起,生活才會顯得更好過一點。

當然,也有那麼一種情況,如果你起初不喜歡,是因為不瞭解,後來在瞭解一個人過後,發現原來對方還不錯,挺適合自己的,人品也挺好的,那麼你也還是可以考慮下。

世事無絕對,無論什麼時候,你都可以選擇,只要那麼選擇是你真正想要的,這就夠了。本來,追很久才在一起的,雖然大多數可能並不會幸福,卻也有那麼少部分,最後過得還不錯。

關鍵在於,你想要清楚,要確定自己已經認清楚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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