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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作為一個奔三的女人,早就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也不太相信“獨立就能幸福”這種鬼話。
無法想象,當我35歲時,生活中一切難題都還得自己扛時,是怎樣糟糕的情形。
所以,我恨嫁。
如果可以,只要對方條件不太差,又肯對我好,我收拾收拾行李,馬上就可以嫁過去。
那些哭著喊著不將就,誓要嫁給靈魂伴侶的文藝女青年,我倒是見過不少,後來能過得幸福的,真見得不多。
30歲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上,已經沒有太多的資本可以供我揮霍,能遇上一個願意踏踏實實跟我過日子的,就算是我的圓滿了。
在婚姻這件事上,我向來很務實。
所以,不能給我未來的男人,都被我趕跑了。
02既然愛情也是一種人與人的關係,那麼它就可以培養,沒有誰規定過,結完婚以後,就不能再有愛情了。
相反,看看我們的老一輩,他們都是媒妁之言,風風雨雨也走到了今天,你能說,他們之間就沒有愛情嗎?
所以,沒有什麼將就不將就的,愛與不愛,本身就是一種選擇。
況且,我瞭解我自己,內心敏感,又不夠獨立,脾氣倔強,還缺乏自律。如果說將就,也是別人在將就我。
若是遇到合適的,他能包容我這些缺點,我斷然沒有理由拒絕。
否則,我還能找個什麼樣的呢?
那些績優男,有房有車又高學歷,長得好看又溫柔的,估計是輪不到我。
說實話,我也配不上。
相形之下,我寧願找個潛力股,結婚以後跟他一起奮鬥,也許最終我們也會有個大房子,一輛過得去眼的車,以及一些存款。
最重要的是,如果我陪他走過了最艱難的歲月,一磚一瓦搭建了屬於自己的家庭,我會有成就感。
他,也大機率的不會辜負我,甚至心存感激。
畢竟,我們一起吃了那麼多苦。
03在我的青春裡,有過兩次痛徹心扉的愛情,一段無疾而終,一段互相傷害。
說實話,我已經對那種壯懷激烈的愛,不抱有任何好感了。
同時也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就算是真心相愛的兩個人,也未必能走到最後。
所以,我都不太敢去嫁給愛情,我怕婚後的日子過於平淡,要眼睜睜地看著愛一點點消亡,最後彼此生厭。
那個時候,我的內心一定是很痛苦的。
我也不能原諒自己,要自己親手毀掉關於愛的信仰。
太殘酷了。
我寧願嫁給一個,與我同樣普通的人,我們彼此之間沒有物質上的距離,也沒有容貌上的斷層,所以也談不上誰俯就誰。
這樣就很好。
至少,我們能用平等的目光看待彼此,不用擔心誰會受更多委屈。
04我一直相信是美好的,也是這世間少有的美麗事物。
正是因為如此,我才不想像我經歷的青春一樣,留下一半甜蜜,藏著一半傷痛。
婚姻是一輩子的事,尤其對我這種不太能上進的姑娘來說,太怕不惑之年以後,還要為感情顛沛流離。
那我一定會哭得很慘。
到時候,人老珠黃了,反而得逼著自己勵志,我的心裡一定很苦。
所以,現在我就開始退一步,不奢求愛情,也不找比我條件高太多的人。
我想要的,就是平平穩穩的日子,一蔬一飯,柴米油鹽中,去尋找生活的溫情。
也許,命運反而會寬待我,讓我在中年以後,重新定義愛情。到時候,我就什麼都有了,豈不是睡覺都能被笑醒。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