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在職研究生學歷,是四十幾歲才參加考試讀出來的。
我是先生的初戀,按理來說,作為男人,是不是愛了所愛,應該倍加珍惜,可惜不是。
先生是那種處處先考慮自己的人,他工作累了,工作煩了,發脾氣,摔東西,需要家裡人包容,他自己絕對沒有錯。
年輕的時候,先生脾氣火爆還膽小。一次因為過馬路,司機有點搶道,他非說對方碰了他,踢壞了對方的車,對方不依,報警,先生自己跑了,警察把我抓到派出所,那時我也害怕,趕緊聯絡研究生同學,學校出面,說明情況,才讓我出來。記得當時接待的警察問我,您先生是大學生嗎?
後來我們有了孩子,租房居住,我媽媽來幫忙看孩子,老人總是有些毛病,作為後輩,肯定應該讓著點,先生居然和我媽打起來了,還報警叫來了警察,這成了我心裡永遠也拔不了的刺,因為先生始終認為,錯的是我媽,她不理解他,他自己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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