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幾個月的男孩你看有人養嗎?開玩笑吧?真的假的啊,那不犯法嗎?真的!不犯法,到派出所登個記,辦一下手續就行!我出於好奇,問了一下原因!
說,女人和前夫離婚了,帶著兩個孩子改嫁了,和這個老公結婚生下這個可愛的小男孩!由於種種原因又離婚了,這個女人於是又找到了下家,這個男人也是離過婚的,帶有一個男孩,這樣他們兩個就要撫養三個孩子,雙方覺得負擔太重了,女人決定不要二婚的孩子了,二婚的老公也不要這個孩子了!於是這個可憐的娃就被這夫妻倆放棄了撫養權,說不好聽的,就是被遺棄了!你們是怎麼想的,結婚當兒戲,生孩子也是兒戲嗎?由於你們的兒戲使孩子成為你們的犧牲品!!!
你們說這叫什麼事!世界之大,無奇不有!這種人佩做父母嗎!再嫁還生嗎!!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