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將離婚的夫婦
故事是這樣的:有一對結婚20年的夫妻,丈夫因為打遊戲愛上了遊戲裡面的女玩家,妻子在情感糾紛室哭得死去活來,一直要鬧離婚。
因女兒的一個電話發生了神反轉,哭得死去活來的妻子轉眼間被丈夫怒提離婚,並且讓妻子淨身出戶。
正在面臨抉擇的夫婦
因丈夫天天工作太累,所以最近迷上了一款遊戲,並且丈夫還在遊戲裡和遊戲玩家組成了CP(英文Coupling,簡稱CP,表示遊戲中的人物配對關係),最可惡的是還玩了很過火的遊戲。
李女士家在四川成都,20年前的一個夏天和她的丈夫王先生結婚後,生下了一個水靈靈的女孩,他們一家三口過得特別滋潤。
就在最近,李女士無意中發現,她的丈夫在玩一款遊戲。剛開始李女士並不在意,她只是以為她丈夫工作辛苦玩遊戲放鬆一下,可是誰知道那天李女士晚上起床看到她丈夫在書房和一個接近裸體的女的跟他在影片。
經過李女士的逼問,原來她丈夫在遊戲裡和一個名叫小撒的女生組了CP。
原先他們二人只是語音打遊戲,但是慢慢的她的丈夫王先生會不定時地給小撒送禮物還有面板。在然後就發展成了李女士看到的那一幕。
王先生為了祈求李女士原諒,解除安裝了遊戲,刪了小撒,並且一直在向李女士認錯懺悔。
但是李女士想了又想,發現怎麼也咽不這口氣,就必須和王先生離婚。
王先生來到了情感調解室,我無心當起了調解員:
起初試圖修復兩人的關係
在情感調解室裡李女士和王先生分別坐在桌子兩頭,我在中間。
李女士說:我是真沒想到啊!玩個遊戲,也能出軌。一想起當時的情景,李女士的情緒就穩定不下來,一直哭得死去活來!
王先生一直在旁邊認錯:“老婆我知道錯了,沒有下次了,我真心希望你原諒我,只要我們不離婚,你怎麼著我都行。”
我在旁邊也瞭解得差不多了,也知道了整個事情的來龍去脈。
從李女士的敘述中我能體會出她是有多傷心,但是從她的話語中我也能感受到她對這份感情的不捨,在看到王先生認錯態度誠懇,我感覺只不過是一件平常的情感事件,但是往下看你會發現我想得太簡單了,當我在安撫李女士情緒的時候我看到她手機屏保上的桌布是個很漂亮的女生,我就問李女士:“姐,你屏保上這女孩是你女兒吧,長得可真像你,特別漂亮,有機會可得介紹給我認識認識。”
就在這時,他們的女兒來電話了。
王先生說:“女兒,怎麼了”
女兒說:我今天去獻血了,我的血型是O型血,老爸我勇敢吧!
王先生說:““老婆,咱女兒今天獻血去了,我才知道她是O型血。O型血?不對啊……”瞬間,王先生像被什麼擊中了似的,愣神嘀咕起來,“我是AB型血,我兒子怎麼可能是O型呢?”
過了一段時間王先生怒視李女士,大聲地質問:“我說以前就人說咱們的女兒不像我,我一直沒有往其他方面想,我以為是基因變異,現在請你給我好好說清楚這是怎麼回事?”
此刻女士愣住了,她被突如其來的質問嚇到了。
此時此刻我發現整件事超乎了我的想像,我連忙讓他們回家冷靜一下,然後在來解決。
過了一星期他們倆又一次坐在情感調解室,但是今天的情景完全不一樣了,夫妻倆去做了親子鑑定,鑑定結果是他們的女兒不是王先生親生的。
李女士也不得不坦白了,原來在他們戀愛的時候,因為他們之間發生吵架,然後李女士獨自一人去喝悶酒,喝多了和一個陌生的男生睡在了一起,之後在她醒來的時候完全不知道晚上發生了什麼,她不知道自己竟然懷了那個陌生男人的孩子。
這時執意要離婚的是王先生,並且讓李女士淨身出戶,還要賠償王先生這麼多年的撫養費和精神損失費。
梳理法律關係
20年夫妻好聚好散
見他們倆已經沒有在一起的可能了,我就分析了一下來龍去脈:王先生養李女士與別人的孩子多年,他們倆人的婚姻已經不可挽回了。但是王先生提出的要求,對一個一直為家任勞任怨付出的李女士而言,太不近人情了。
於是,我採用了分離式調解方式,去讓雙方試著換位思考,各退一步,好聚好散。
我先讓李女士去了另一個屋子。
“李女士知道自己有錯在先,他要離婚我也認了。如果不是因為我一直在操勞這個家,他怎麼安心地在外賺錢啊!再說了我怎麼知道那個孩子不是他的啊!你以為我想這樣嗎?他現在要我淨身出戶,還要我賠錢,難道以後要我帶女兒睡大馬路嗎?”
李女士向我說:“我們的婚後財產有四套房子,一個公司,我也不要多少我要求平分。”
“姐,你先彆著急,我能理解你所付出的心血,但是你也要考慮一下大哥的感受啊。你想想哪一個養了多年的孩子是別人的不是自己,放在誰身上誰不生氣啊!但是讓你淨身出戶確實有點過分,如果按照法律規定,他是有權力要求賠償的。姐要不這樣你看行不行”你們的婚後財產,你拿少一點房子你拿兩個小的,一個自己住,一個租出去,你要是同意的話我就去和他商量商量。”
李女士想了想,點了點頭。
我又回到另一個屋,找到了王先生。他說:“兄弟啊,你是不知道我的苦啊,我感覺我活成了個笑話。還有我的爸媽,最疼這個孫女了,我都不知道怎麼他們如果知道真相會怎麼樣……”說著說著,王先生禁不住痛哭起來。
我安慰道:“哥,你的心情呢,我也理解,不管是誰遇到這事啊!都不好受。但是呢?你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嫂子是依法享有,你可不能剝奪她這個權利。況且她這麼多年任勞任怨照顧一家老小,沒功勞也有苦勞吧。
她呢?現在只要你們四套房子中面積最小的兩套,這個要求也可以吧。畢竟這麼多年夫妻,好聚好散,你說呢?”
最終,王先生也同意了這一解決方案,兩人在三天後前簽署了離婚協議書。
無心有話說:俗話說,“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但是這反轉來到太突然了,讓我防不勝防,我也只好用這個解決辦法,只能好聚好散了。
朋友們,你們覺得我做得怎麼樣,你們有更好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