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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那年,我結婚了~~那時候是帶著遺憾和些許恨意~~

23歲那年,遇見了這輩子最該珍惜的他。他是福建漳州人閩南人,我是龍巖閩西人~~我們相愛了兩年原本會順理成章的結婚生子,攜手走向幸福。一開始他家人是反對我們在一起,認為我是窮山溝來的女孩子,沒有好的家庭背景,配不上他。(即使他家也是一般家庭,但由於舅舅和姨媽家庭是當官和做大生意的家族,所以廈門房子的首付是親戚先幫忙付的)由於他非常堅定的要和我在一起,沒有順從他爸媽:他認為婚姻大事必須由自己做主。之後他工作調回廈門,讓我跟著過去,我們同居之後,他的親戚朋友大部分已經見過了我。有次他回家後,他爸主動打電話和我說,既然都已經回到了廈門,就回漳州老家來看看吧。自從他父母見過我,認為我勤快踏實是個好女孩,內心還是很歡喜的,加上經常接觸相處,慢慢就默認了我。左鄰右舍見到他媽媽就誇我,是個好媳婦。每逢週末,如果我們沒有回去,他爸媽就會讓人給我們捎很多好吃的帶到廈門,尤其是我最愛吃的菠蘿和荔枝。

我們經歷了一起蝸居租房的時光,他陪著我一起找工作,帶著我到鼓浪嶼,廈門大學,胡裡山炮臺等等欣賞過各種風景海景,嚐遍了各種美食。那時候簡直是泡在蜜罐裡,我們一起下廚,一起出去吃垃圾食品。某天我下班晚了,騎著腳踏車的我也沒看手機,他非常擔心我,一路沿著我下班的路上找來。那時候感動的我眼淚在眼睛裡打轉。美好的日子總是那麼短暫,在我們戀愛近2年的時候,我家人去了外省做生意,媽媽希望我幫助哥哥做成,所以把我也叫了去。他為了支援我們家,當時偷偷挪用了公司的錢投資了幾萬塊,後面自己還錢。由於異地,兩個人經常沒在一起,他爸媽希望我們早點結婚,計劃好了我們結婚的時間,希望我婚後能幫忙一起賺錢還房貸補貼家用。而我家人,包括我自己當時出於對父母的虧欠心裡,因為剛大學畢業才兩三年不想太早結婚而拖延推遲了。就這樣,時間一長,他爸媽那邊經常給他壓力,而我經常因為忙而疏忽了對他的關心,久而久之,兩個人話題越來越少。終於有天,雙方父母沒談妥爆發了,誰也沒讓著誰,都說彼此原本都不同意。然後他爸媽就極力支援我和他分手。他把我所有的衣服行李打包寄給了我,還給我寫了封信我一直儲存著。分手後的某一天,我們在廈門思明區圖書館旁的燒仙草店,剛坐下來雙方彼此眼淚汪汪,點的飲料沒有喝一口,之後又躲在了樓下停車場抱著彼此痛哭了一場。永遠都會記得他說的那句話,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會比我更愛你。那時我才知道他在廈門等了我兩年,我一直沒有回去,最後他相親結婚了。

而我後來一直單身到了29歲~~一個人的那些日子,孤獨的忙著。由於父母不斷的催婚,我相親了一個又一個,再也沒有遇見能讓我怦然心動的那個他。倉促的考慮之後,相親嫁給了我現在的老公。其實當時沒有多想,就想逃離原生的家庭。哪怕當時父母哥哥心裡是反對的,認為太遠了。一想起當初如果不是因為家庭,我也不會被拖累。我就狠心咬著牙,把自己遠嫁了。雖然都是福建人,但開車從孃家到老公家要10多個小時。婚後沒有浪漫,只有財米油鹽老夫老妻似的生活。老公除了從不下廚,是個大男子主義的大男人,其他地方都做的很好了,愛我愛兒子,事業心極強,為了家庭一天到晚的工作。當初他追我,哪怕我怎麼發脾氣,大聲吼他,趕他也沒趕走,一心就是為了想娶到我這樣的女人。

開始,我認為不會愛上老公的~可是當我發現,婚後的我開始親自下廚,學會打掃家務,為了老公做各種瑣事~~尤其是生了娃以後,為了娃暫時放棄了自己的工作~~為了我們的小家庭做起來自己曾經最不願意乾的家庭主婦~~我開始意識到,我的內心慢慢的已經被自己的老公和孩子填滿。當我會很討厭老公去按摩,我會吃醋~~

我意識到那個他在唸念不忘中慢慢遺忘~~珍藏在心底~~就如同我們喜歡唱的那首歌:

再給我一次機會說我愛你

每一年的春季我都會站在這裡

看著梨花飛舞獨自傷心

你要記得穿上我送給你的毛衣

寒冷夜裡有我為你擋風遮雨

想我的時候你別站在雨裡

再給我一次機會說我愛你

每一年的春季我都會站在這裡

看著梨花飛舞獨自傷心

你要記得穿上我送給你的毛衣

寒冷夜裡有我為你擋風遮雨

想我的時候你別站在雨裡

你要記得我們曾經的約定

那牆上的粉筆如今依然清晰

可是我們的愛已變成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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