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一個朋友跟一個追了很久,聊了很久的女孩表白了,當他說出那句“我喜歡你,我們能不能試著交往一下”時,這段感情便來到岔路口,女孩回了他一句“到時再看看吧!”男孩頓時心灰意冷,之前的努力,之前的付出,與她那交心的聊天,似乎在那一瞬間都被宣告“浪費力氣”!
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聽到這樣的故事了,我很是為我這位直男朋友難過,前陣子還酣暢淋漓的聊天,宛如一對老夫妻一樣,在那句說出口後,兩人便形同陌路。
我很是不明白為什麼男女之間一定要告白呢?什麼時候告白變成一段感情的必修課了,難道沒有說出那句話我們之間就不能更進一步發展關係嗎?
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只要兩情相悅,性情相投,又何必苛求那些無用的形式主義呢?
真正愛一個人,是藏於心,表於行。僅僅只是口頭上的一句“我喜歡你”並不能代表什麼,真正打動人心的是你為之付出的行動!
“我喜歡你”要用行動做出來,不要用嘴喊出來,戰爭需要衝鋒號,戀愛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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