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只要存在著,就有價值!
那麼對於一個60歲的人,突發腦溢血,不能工作,還得麻煩全家人來照顧她,而且還要花費25w的鉅額費用,怎麼看她現在都是毫無價值可言。如果是你,你是會四處借錢醫治還是任其死亡?在這兩者之中,還是有一些人選擇後者:放棄醫治,任其死亡。至少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
他們的理由如下:
1、沒錢醫治。
2、就算有錢,花這麼多錢不值得,畢竟這麼大歲數了,治好了又能怎樣?
3、如果醫治,我們就得揹負鉅額債務,以後的生活怎麼辦?
4、反正60多歲了,也活夠了。
5、60多歲了,也退休了,不能賺錢了,除了幫忙帶下孫子或者外孫,其他的什麼都幹不了。
這樣的人是在用“行為”標準來看待他人,也就是那個人“能做什麼”。的確,按照這個標準來考慮的話,臥病在床的老人只能靠別人照顧,看上去似乎是沒有什麼用。
我想更正這種想法:請不要用“行為”標準而是用“存在”標準去看待他人,不要用他人“能做什麼”去判斷他的價值,而應對其存在本身表示喜悅和感謝。
人的思想一旦成型,真的很難去改變,或者他壓根不知道存在就有價值。誠然,部分人遇到這種情況,首先都會想到以上“不醫治”的5點,所以選擇放棄。
另外還有一些原因,成家立業了,有老婆孩子了,家產全投進去,孩子吃什麼?總得為老婆孩子的生活考慮呀,我理解這種做法,我並不是鄙視艱難做出這種選擇的人,我只是譴責那種遇到這樣的情況,不用考慮,很自然地選擇放棄、心裡卻覺得理所當然應該這麼做的人,母親在或不在他毫不在意,這種所作所為,孩子都看在眼裡,你母親的遭遇說不定將來也會發生在你的身上,世道有輪迴,蒼天饒過誰?望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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