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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我和丈夫自由戀愛並結婚,我倆結婚的時候,他31歲,我29歲。講真,戀愛期間,我對丈夫其實並沒有那麼滿意,但是,他又是在當時面對父母逼婚狀態下,最好的選擇。

當時對丈夫不滿意的點:覺得他有點玻璃心,經常會因為一點小事對我碎碎念很久;他活得相當精緻,特指穿衣、化妝層面,他出個門,比我一個女人都墨跡。

最終,我倆還是結婚了。

結婚次年,我們的孩子出生,也是從那以後,丈夫就不再和我同床共枕,有時候,即便我主動召喚他,他都會以各種理由拒絕。雖然這種夫妻關係我很痛苦,但是,也沒有太好辦法。

現在,我倆結婚已經4年,幾天前,他沖澡的時候,手機來訊息了,我就偷偷看了,並發現,他竟然在和對方聊天過程中叫對方老公,對方管他叫寶寶。

他們的聊天內容噁心到我了。

當時,並沒有發作,而是一整晚都在網上搜索一些與同性戀相關的知識。

我最終得出的結論:1)同性戀不是病,是一種小眾性取向,且沒辦法改變;2)丈夫和我結婚,也不過是拿我當遮羞布。

次日,我對丈夫說:昨天,我偷看了你手機,關於你和網友聊天這件事,我們需要商量一下。

丈夫的態度:以後,再也不會和網友聯絡了,並聲稱自己是雙性戀。

而我,則提出了離婚:孩子、房子歸我,我替你隱瞞你真實性取向。

丈夫最終答應了我的離婚條件。

這些年,給我來信的讀者中,會有一些涉及到同性戀的案例,所以,我也會查閱相關資料,也會和他們進行詳細溝通,並發現,在同性婚姻不能合法化的情況下,他們承擔了太多壓力。

即便是一些堅持不走進傳統婚姻的人們,在遇到投緣的同性友人後,也只能以“合租室友”的形式存在,關鍵是,非常相愛的兩個人,在大街上,還不能像普通情侶那樣手牽手,他們自己都覺得彆扭。

其中,有些同性戀者在向父母出櫃之後,父母給予了理解,但是,當他們的父母生活在農村或者小城市的情況下,他們的父母會承載這樣的壓力:你孩子都那麼大了,怎麼還不結婚。作為父母,肯定不會對這些人說:我兒子結不結婚,關你屁事。這時候,父母其實是難為情的。

當然,絕大多數同性戀者,最終會為了給父母以及世俗一個交代,選擇和女生結婚。其中一部分選擇了形婚,即找一個女同性戀者組建法律上的家庭,但是,私下來,不干涉彼此的生活;但是,大多數同性戀者,都是找了性取向是異性的人結婚了。導致諸如你這樣的人成了同妻或者同夫。

在你對這個群體有了些許認知以後,你理性地提出了離婚,其實,就是最好的結果。

其實,你丈夫並不願意離婚,或覺得你可以繼續做他的遮羞布,這是其一;第二點,同性婚姻因為沒有法律約束,同性情侶之間長久的並不多。

已經這樣了,那就坦然接受吧,希望你能履行離婚時的承諾,替他保守這個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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