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至今都無從回憶起她的名字,甚至不知道她姓什麼。想起來卻是那麼的熟悉,宛如一杯酒,喝完了一杯還想三杯,那麼的酒幹倘賣無。
其時,和她認識在一臺電腦前:一頭飄逸的捲髮,白裡透紅的臉龐,只是對著攝像頭,發現她走開鏡頭時,她發壯的身材並不搭配她的嫵媚。但我們聊至深處,共舉一杯紅酒,隔空乾杯,也是我生平浪漫的第一次。
她很愛喝酒,因為和我一樣爽快。她愛唱草原上的歌曲,顯得奔放豪邁。只是我向來注重歌詞的含義,她卻說只喜歡歌曲的調子,乃至我在聆聽中總感覺不到她任何的意思。哪怕再誘惑的歌詞,彷彿她只是為了唱,而我不只是聽。她唱“不要在寂寞的時候說愛我”、“左手右手”,她的嗓音真好聽,時常讓我想入非非,她深情的唱卻顯得無動於衷,我卻被折服,盼望著有一天她能來到我的城市,承諾著一切你們想象到的熱情招待。她甚至也爽快地答應,因為這裡也有她的一個閨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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