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是2021年2月19號我抱著我們一歲半的兒子在陪我老婆買衣服,20號凌晨三點多起來準備去給兒子衝奶,看到她睡著了拿手機的姿勢很怪,還以為她還在玩手機實際已經睡著了,因為每天都是我和兒子睡一頭她睡另一頭,看她睡著了拿手機的姿勢累手,然後幫她把手機從她手上取下放床上,順便看了她微信,有個男的給她發了好幾個資訊並稱呼她老婆,應該是她自己聊著刪除記錄然後睡著了別人給她回覆的,因為我們手機鎖屏密碼一樣,我看完資訊並設為未讀就給她放床上了。一直到23號凌晨這四天的時間我就發現了三次同一個男的都是凌晨她睡著了給她發信息,稱呼她老婆,並且微信還是情侶名字尾是她的微信名,因為那些天她上夜班晚上12點多才回家,24號凌晨我趁她洗澡的時候拿了她放在桌上的手機,12點16分和23那個情侶名發了兩次語音連線,我老婆在洗澡沒看到,等她洗完澡我把手機給她看,並問她這是誰,三更半夜給你發語音,並且這是我第四次發現,每次都是老婆老婆的,她一直說不認識,我問她什麼關係聊了多久,她說沒有聊,我說你沒有聊那別人有病每天凌晨給你發信息,還稱呼老婆,還用的是情侶名……當時我們吵架了我扣押了她的手機到中午13點為止,09點出現第二個跟她曖昧的,12點出現她前夫的資訊:在嗎,親愛的,後面還兩個抱抱的表情,然後又給她發語音,我都沒接。13點多的時候她離家出走,她自己偷偷去補辦手機卡搶登微信刪了很多聯絡人並凍結了微信,直到現在28號凌晨快兩點了還沒回家,並且上班的地方我去問過老闆她24號開始就沒上班了。
幸虧我當時拍照了三個曖昧物件的聊天記錄留證據了,到現在她電話一直關機狀態也不回來解決問題。我們才結婚兩年,我諮詢過律師了,如果我起訴離婚,因為我跟她我是頭婚她是二婚,因為她前夫那有兩個孩子,所以我們的兒子她沒權利要撫養權了,鑑於我手上的證據,以及因為她掌握我們小家經濟大權,去年疫情期間我先賣掉自己婚前的舊房然後全款買新房錢不夠,她並沒有拿出一分錢出來,不夠的都是我自己去借的,房子買好後喊她無數次去看一下,她都懶得去看,到現在房子買了快一年了她都不想知道是哪一棟哪一層哪一戶,對家庭的未來漠不關心,僅僅鑑於這些,足以讓法院成功判離並且我有向她要求兒子撫養費的權利。
兒子剛開始會說話時第一聲喊的是爸爸,沒人教他是天生的,別人都說孩子先喊誰以後誰就會累點,看來是有點道理的,到現在為止她電話一直關機對兒子也不管不問。兒子剛開始會說話的時候,她也不知道教兒子喊媽媽,還是我教會兒子喊媽媽的,平時喊她她都不答應,只顧玩手機要麼就只答應一聲“喂”,我跟她說,兒子喊你,你要答應,並且你要回應她,你除了答應“喂”還要喊他名字或者說“寶寶好乖哦”,她是第三次做媽媽,我是第一次做爸爸,感覺如何跟孩子建立親密她還沒我做的好,說到這我順便說下,她平時為人處世待人接物與她36的年紀真的不符,我媽媽都說過年我家親戚給我兒子紅包,她收了都不知道說謝謝,說害羞吧都36歲了又不是18歲小姑娘。
我現在還在等她回家,自己做錯事了還離家出走,雖說是吵架了但我並沒有趕她走,我是不會主動去找她回來的,我是希望她能自己回來心平氣和的溝通解決,過與不過隨她!
下圖是昨晚上兒子在家玩的時候我隨手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