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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媳婦是以朋友關係慢慢發展成戀人,然後沒多長時間結婚的,飢餓結婚也有十幾年,我們兩個人之間也沒有經常鬧矛盾。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媳婦是做經銷商生意的.她來錢比我快,我一個上班族也沒她掙得多,在家裡基本上打掃衛生什麼的都是我主動去幹.

本來以為我們的婚姻可以換來長久的在一起生活,但是在我40歲,媳婦38歲的時候,她遇到了一個28歲的帥哥,給我騰了位置。

我的本能:我不想離婚。或者習慣了眼前的生活,或者不想影響孩子。但是我媳婦執意要和我離婚。

因為我一直纏著,我媳婦最後的妥協:孩子,房子,積蓄,她不要了,就求我放過她。

沒想到老婆這麼無情,這麼可怕。

我曾經和那個28歲的帥哥聊過,問他:你喜歡我媳婦什麼?

對方:你媳婦先喜歡我,我覺得她很會照顧人。

說服對方:為了我和孩子,你主動放棄,好嗎?

對方:為什麼。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面對離婚的現實。

我知道以我媳婦賺錢的能力,他們不需要幾年就能擁有自己的房子。

但是,現在的人怎麼了:婚姻中的責任和義務可以隨意丟棄嗎?在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人都在用良心守護著自己的生活,有些人會活得更自私。當然自私無情也是需要資本的。

就拿你媳婦來說:其實她剛向你提出離婚的時候,就想把你掃地出門,你卻白做乞丐。這種情況下,你媳婦知道和你離婚不容易,所以在物質層面做出了最大的妥協。

這對你和你的孩子來說也是最好的結果,因為當一個人的心不在你身邊的時候,要不要留下來是痛苦的。

為什麼你媳婦會對現在的男朋友念念不忘?只是老牛想吃嫩草。

事情,浪費精力和時間.

在對於一個家庭和睦,孩子身心健康來說,也許是最殘酷的,但是也沒有辦法只能接受這個現實。

以後慢慢的也要考慮婚姻重組,你也要做到一個父親應該有的擔當。讓孩子不要有心裡負擔。

放心該受到懲罰的會受到懲罰,不是不到而是時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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