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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吵鬧鬧十一年,給王先生生了兩個小棉襖,特別是二妹,學說話就一直嬌聲嬌氣的叫了幾個月的爸爸(跟著我說四川話baba)每次聽得我心癢難耐,必須教妹妹叫媽媽,可人家倒好,期間就沒把我這個當母親的放眼裡,哭暈在廁所。還好我有大寶粘,不然真得嫉妒死。

都說不相信命,而我獨獨相信命裡特別的緣分才能與王先生共度餘生。(從現在開始慢慢把你記錄在我的文字裡,長在心尖上。生了二妹後記憶裡真不好,怕哪天記不住你的有趣。不是隻有男人懂得說喜歡,王先生我歡喜你歡喜的不得了)

和王先生算不上青梅足馬,也就小時候在外婆家見過那麼幾次,到現在他還說我小時候兇巴巴的,還要打他,我心裡想你可比我大兩歲呢,要打也打不過,你咋就怕成那樣了

大二上期我舅媽說笑說給我介紹個男朋友,以往都是拒絕,可那次卻鬼使神差的竟然答應了。王先生一定是命中註定屬於我的。

真正的相識是10年正月初二,我爸竟然帶著我和我媽還有我那九十多歲的爺爺一起到王先生家,事先沒給他說,我是不是憋了一肚子壞水,想看看王先生沒有特意的準備下的表現。

王先生也回敬了我,下午帶著我去鎮上玩,那會兒他剛退役回來,還沒考駕照,我們坐公車去的,玩的有點晚了,等不到公交車我們就慢慢的往回走。我的天啦,我為了給他留個好印象,特意穿上不怎麼穿的五釐米高跟靴。又死要面子活受罪,不肯告訴他我累的要命,腳已經快不是我的。那個木頭疙瘩,剛走部隊回來,也不懂憐香惜玉一下,我們就一直走一直等,我發誓這個是我這輩子走過的最長的路。

最後我耍起賴來,不走了,二十多里路我們應該走了一半多了吧。問題是我還穿著高跟鞋,這十幾里路堅持下來腳已經不是我自己的了。

王先生自告奮勇,要揹我回家,除了我爸我還沒被其他人背過呢。寬寬的肩膀還是很溫暖的,王先生就算體魄強健也經不起長距離呀,車還沒來,最後還是電話叫公公來接的我們。

今天先記錄這些,明天有空了再來寫些王先生好玩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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