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婚姻不易,夫妻雙方都應該好好珍惜,不要因為一時的自私,而傷害婚姻,有一個女人拿給弟弟1萬塊錢,沒有告訴丈夫,丈夫知道後,要和她離婚。
王女士說:前幾天,因為我弟弟要錢急用,要我轉給他一萬元,我二話不說就把錢轉給我弟弟了。
誰知老公回來以後,非常氣憤,說我沒有和他商量,說和我結婚十年了,心還在孃家,還說我是伏弟魔,我反駁了他幾句,他竟然說過不下去了,要和我離婚。
我實在想不通,老公為什麼這麼小氣?不就是1萬元嗎?他的工資一個月也有1萬塊,省一下就有了。
當時,我弟說手頭緊,給他1萬塊急用,我和弟弟感情深厚,從小就很疼他,那時,我經常給弟弟買好吃的,我工作以後還給他零花錢,過年過節還給他紅包,他是除了父母以外,我最親的人,給他錢用我覺得理所當然。
後來我結婚了,嫁給了老公,我們的日子越來越好過了,但是,我也沒有忘記弟弟,也經常偷偷的給他錢,老公曾經告訴我,結婚了就把心放在這裡,弟弟有父母照顧就不用操心太多了,為了不引起和老公的矛盾我也答應了。
但是,過年過節我也會給弟弟發一個紅包,老公也沒有說什麼,那是我的自己的錢,和老公無關。
前幾天弟弟問我要錢,他說,有急用,可是我手頭錢已經不多了,我想也沒想,就把老公工資卡轉給弟弟1萬,老公下班後我向他談了這件事,沒想到他特別生氣,大發雷霆和我大吵一頓。
他說,雖然我一個月有1萬塊,但是,到處都是用錢的地方,房貸還沒有還清,孩子的奶粉錢,孩子上學的費用,還有其他花錢的地方太多了,一個月下來也根本存不上錢,你把錢給了弟弟,我們喝西北風?
你弟弟是有工作的,錢都不夠他開,過去你偷偷的給他錢也就算了,我睜一隻眼閉一眼,一個是他還沒有工作,還有一個是你的私房錢,我也不能過度干涉。
如今他有工作了,是個月光族,錢花完了還向你要,如果他以後找女朋友,或者是結婚,是不是也要替他出錢買房子送彩禮等等。
這就是個無底洞,有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老公叫我趕快要回來,不然我們就離婚。
我想不通,我們10年婚姻還抵不上1萬塊錢嗎?我真的做錯了嗎?我實在開不了這個口,向弟弟要回來。
老公說要不回來,我們就離婚,這也太小氣了吧,不過就是1萬塊錢,哪有這種理由離婚的?難道我真的做錯了嗎?
結語:
雖然1萬塊錢不是很多,但是也是家庭一個月的重要開支,如果家裡少了1萬塊錢根本就過不去日子。
而且,拿錢的時候也沒有和丈夫商量,1萬塊錢是夫妻共同財產,妻子不能擅自做主。
也是對丈夫的無視,也沒有尊重丈夫,這麼做,是任何丈夫也接受不了的,何況,弟弟以後用錢的地方還多著呢,他想著一句話就把錢轉給他了。
他一定以為你們賺錢很容易,根本不會珍惜,會接著以各種理由要錢,她不得不成為一個扶弟魔。
而她和丈夫的關係就會惡化,他們的婚姻早晚出問題,夫妻同心,其利斷金。兩人想法不一致,對家庭未來又沒有規劃,隨便地揮霍家庭的共同財產,充當好人,這種婚姻早晚會結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