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感情結束,我們會傷感,會遺憾甚至會責備自己不夠勇敢,如果命運再給你一次同樣的機會,你依然還是會讓開,還是會站在原地看著對方的身影越走越遠,而自己哭的死去活來,心裡有一萬句想要Ta留下的理由:其實我真的好喜歡你,我不能沒有你,我們還可以再給對方一個機會試一試,我想你留下來,最後哽咽出來的卻只是:沒關係,我可以。
你看,你完全可以勇敢,但那一刻你特別慫,就是勇敢不起來,你害怕的不是他不回頭,你怕你們短暫的和好後又會面臨再次的別離,說白了你對自己和對Ta都沒有十成十的把握,就是那個小小的自卑心作祟,覺得Ta喜歡我,轉念又想Ta喜歡我什麼。
那些分開的情侶,很多時候都不是愛消失了,而是你沒有給予對方該有的迴應,你等待Ta的暗示,Ta等你的表白,兩個在長時間的等待中最終等來的是失敗,是放手,你得到的訊息是Ta不愛我,Ta得到的訊息是你不愛Ta,然後各自轉身,各自為戰。
其實喜歡很簡單,如果你非要在這份喜歡裡新增脾氣是否相投、家境學識是否般配、興趣愛好是否相同 以及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和生活問題,最後琢磨來琢磨去,那份最初的怦然心動也漸漸變成了“其實都差不多”,年輕的時候我們對於喜歡很敏感,看到心動的姑娘和男孩一定會想方設法表白,可是越來越大,反而丟失了勇敢的本領,在愛情面前畏手畏腳是常態,遇到喜歡的人,也只是暗地裡觀察,要首先確定對方是不是對自己也有同樣的好感,不輕易袒露自己的感情是成年人的生存法則,因為我們不確定的事情很多,我不確定他是不是喜歡我,我不確定他是不是愛我,我不確定我們會不會幸福,我不確定。。,可是這就是我們不去開始的理由嗎?
顧城在《避免》中曾說:“你不願意種花,你說不願意看見它一點點凋落。是的,為了避免結束,你避免了一切的開始。”很多錯過不是眼睜睜的無能為力,更多的是你為了避免更多的錯過而錯失了本該繼續的可能,成年後的我們在面對愛情、親情以及友情的時候,其實都不夠勇敢。
有人問勇敢是什麼?我認為勇敢就是:離別時給愛人一個擁抱告訴他,記得早點回來;是週末開車幾個小時去看老家的父母,告訴他們我愛你;是初冬的一個下午你主動打電話給許久不聯絡的朋友,告訴他變天了記得多穿衣服;是你看到路邊老人跌倒後沒有任何顧慮的攙扶;是你不小心弄壞五歲兒子的樂高模型說的對不起;是看著他轉身,跑過去給他的擁抱;是你沒有說出口的挽留;是坦誠的溝通;是沒有隱瞞的情感宣洩;是豁出去要在一起的決心,是你明知道會遺憾但仍舊會努力爭取的信心。
曾經看楊千嬅在一次採訪中談及和陳奕迅的感情,她或:“在面對感情的時候,男生其實都沒有女生那麼勇敢”,其實不止是男生,我們很多人在喜歡的人面前表現的都不夠勇敢,你有你的顧慮,我有我的難言之隱,後來那些忽明忽暗的喜歡和在一起的念想,都成了記憶裡的一粒沙,風一吹就散落在了天涯。
後來回憶起來,你說:那天我們明明就站在一處,可我始終感受不到你的心跳,於是我掩飾了臉紅的喜歡,你恰巧掩蓋了心動的遇見,我們在最美的陽光了,卻只是彼此微笑寒暄後離開,轉頭後卻都在期待對方的一句話挽留,最後也只是帶著遺憾離開。
別管以後會怎樣,我想,一次的遇見,一次的心動,一次的喜歡,就足夠讓我們去努力,去抓住對方的手,別給自己的人生留遺憾,別等愛的人走遠了才想去來去挽留,別等失去愛的能力才學會愛的本領,人的一生多的是錯過的遺憾,所以才要格外珍惜每一次的遇見,每一次的別離,我希望我們都是勇敢中的戰士,在面對困境中的生活還是模稜兩可的感情時,都大膽一點,可能結果就會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