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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歲初中文憑,離婚了並且帶著一個生病的孩子。

離婚的時候基本上是淨身出戶什麼都沒有,只有一身的債務信用卡未還和一個生病需要花錢的孩子。離婚的時候法院只判男方每月給1500元的撫養費。她離婚之後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租房,一邊照顧孩子,一邊做點事情養活自己和給生病的孩子賺醫藥費。

本身做了10多年的美容。為了能照顧到孩子,她在家自己就開了一個工作室,做美容,只能接一些認識的並且瞭解她情況的客戶。還一邊做著社群團購做團長。這樣才能保證每個月生活費,房租費和小孩子的醫藥費。今年小孩三歲多了又到了上學的年紀。沒房子,沒戶口在成都小孩子讀書也是個問題。

讓我最深刻的一次是,我帶著我女兒在她家玩,到了下班的時候我老公給我打電話告訴我下班了,我對我女兒說爸爸下班了,等會就回來了。然後她孩子就問她,媽媽,我的爸爸呢,妹妹的爸爸都下班了。自己就跑到沙發上抱著她爸爸送給她熊哭。頓時心裡不是滋味,不應該當孩子面提我女兒爸爸的。從哪以後在她孩子面前從不提,避免她傷心,也要找爸爸。

前天她告訴我有人給她介紹物件,我問她答應了嗎?她告訴我她害怕。我不知道怎麼寬慰她,是勸 她找還是不找呢?網友們來說說你的意見,該不該二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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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兩個人究竟合不合適,都會有哪些表現,還有轉變的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