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來,人和人之間無非就是各種關係的締結。有父母子女之情,有夫妻之情,有兄弟姐妹之情,有親戚之情,有朋友之情,有結義之情。只要牽扯到感情,就會有利益往來。這些關係相比較而言,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夫妻關係看上去都是最為緊密的。但恰恰這些關係卻最容易混亂。一旦混亂就會互相牽扯互相破壞,奇怪的是,往往破壞最徹底的是夫妻關係,要不然哪會有這麼多離異家庭等待第二次重新組合?其實回過頭一想,我們大家都認為最偉大緊密的父母子女的關係前世今生不也是曾今的夫妻關係?為什麼到最後往往就是上父母的夫妻關係在矛盾衝突之中就無法對新的子女夫妻關係進行寬容退讓,而要用衍生出來的父母子女的關係破壞新的夫妻關係?
我想給夫妻關係再定義一下:所謂夫妻,一旦締結,就應該視為神聖不可侵犯的人和人之間最為重要的關係,其他關係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親戚朋友等等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這種關係一旦締結,就會成為夫妻關係兩個人的契約,生死,健康,利益,子女全都捆綁在一起。要不就不要輕易締結,你要考慮好,你的生死和健康能不能交給對方手裡?值不值得?做好心理準備。
我不明白有些夫妻為什麼執著於二胎,執著於給孩子兄弟姐妹。說實在,再多的兄弟姊妹最終在結婚成家後都會因為家庭利益分道揚鑣,能維護好關係的只有那麼幾個,最親密的關係仍然是夫妻關係,什麼父母與子,兄與弟,妹與姐,都抵不過夫妻。為什麼?就因為只有夫妻才是過命的關係,才是新生命得以延續的關係。相比較夫妻關係,如果一個人在處理其他關係問題上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最終還是自己承擔後果。其實後果很嚴重,輕則無法善終,重則健康和生命都會存在問題。請慎重處理夫妻關係,要不就不要結婚,既結婚就一輩子維護好,請相愛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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