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愛情變得如此的隨意,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隨便的對對方說出“我愛你”這三個字,而內心卻並無半點愛的表現,氣不長出,面不改色,連心跳都不會加速,神態和語言裡也不會有太多感情的色彩。
或許有人會說,我們成年了,都談過很多次感情了,已經麻木到再也不會有最初見到心儀之人時的那些心理和生理反映了。其實,這句話並不是不對,最初的熱情的確會隨著時間和感情次數的增加而被消磨殆盡,但是,如果有機會能碰到真正喜歡你的人的時候,年齡與經歷並不會抑制我們身體表達喜歡的第一反應,只不過是教會了我們更加適當的表達對心動之人的喜歡。
柳巖曾經有一條微博是這樣寫的:我不喜歡會去消費異性對他的寵愛與真情的這種人,在我周圍就有很多這樣的人,明明不喜歡一個人跑去和人家吃飯,或者在寂寞的時候叫人家陪他逛街,又或者讓他給你買東西,你不喜歡別人,卻又去佔用了人家的感情,浪費人家的時間,這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不大好。
這條微博迅速的火了起來,不少網友都感謝柳巖說出了自己的心聲,愛不應該被拿來利用,被拿來套路,曖昧是可恥的,但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有一些曖昧是兩個人情投意合,互相試探,這種曖昧很有可能會發展為愛情,最後皆大歡喜,但也有很多的結局是,一方把曖昧當成一種消遣的形式,而另一方真心付出了卻看不到未來,只剩下煎熬與痛苦,遠沒有並不真心的人輕鬆快樂。
吃飯也好,看電影也罷,花錢對於喜歡別人的人來說自然樂在其中。但作為接受曖昧的另一方,他們永遠也不會知道,最痛苦的並非這漫長而無止境的付出,而是在付出之後,當你看不見對方的迴應,想要全身而退的時候,又會被她的話語硬生生的拽回來,在失望與希望之間反覆不停地忍受著煎熬,你全心全意,她若即若離,她不愛你,也不要你愛上別人,於是你困在原地,進退維谷,先是讓你患得患失,最後再讓你失去愛的信心。也許這就是曖昧的本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