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兩姐妹,妹妹已經出嫁了,在爸爸媽媽老一輩觀念如果兩個女兒都嫁出去了就等於我們老梁家斷後了,就想著找個入贅的女婿,但是老公對入贅很抗拒。
所以我結婚的時候,選擇了兩邊走。
我不算出嫁從夫,老公也不算入贅我家。
雙方家庭更是將兩邊走的事情放到明面講好,出生的第一個孩子不管男女隨我姓梁,我爸媽會幫忙帶孩子,坐月子期間也是在我自己家裡住,小孩後期的一些衣食住行都由我家照料。
婆婆家看著我們兩個人感情好,也就同意了這個辦法。
結婚後逢年過節,我和老公都是中午先去我家吃午飯,然後晚飯的時候在婆婆這裡吃晚飯。兩家人三個家庭也算相處和睦
一年後女兒出生了,家庭矛盾開始隨之而來了。
按照之前說好的,女兒會隨我姓。爸爸覺得之既然要隨我姓,那就月子就理應在我自己家坐。而且結婚時這個事情已經說好了。
公公一聽不高興說“月子去回孃家住,這不是在讓外人戳我何家脊樑骨嗎?不行”
“親家你這不厚道呀,之前你可是答應得很好,怎麼還能反悔”爸爸一聽,也跟著炸了,說好兩邊走,這月子怎麼也得在我家。
尖叫新生舉行在手肖像
你一言我一句,四個老人完全不顧及剛生完孩子不到24小時的感受。吵得不可開交,最後還是被護士請出了病房。
最後老公提出上半個月在婆婆家住,後半個月去我家才把問題解決了。
新生兒躺在產前醫院的嬰兒床上
前面半個月在婆家坐月子,每天老公忙裡忙外又是煮飯,又是幫忙照顧孩子。
相對比婆婆就每天只看孫女,甚至我和孩子在睡覺的情況下他,她還要進來抱孩子,坐在床邊就哈哈哈大笑地逗孩子,完全不顧及我要多休息的要求。
老公更是提出,孩子和我睡午覺的時候婆婆不要進來打擾,卻換來婆婆卻說“如果怕她進房間看娃打擾到我休息,可以把孩子抱去和她睡,餓的時候在帶上來喝奶”。
後來被老公苛責說“孩子在月子裡和媽媽分離會導致長大沒有安全感”婆婆才肯罷休。
後半月終於去我爸媽家,回到孃家這邊坐月子。在家坐月子確實是舒服很多,媽媽凡是以我為先,對我和女兒更是的事無大小,無微不至。
但是自從來爸媽家以後,公公婆婆那邊就完全沒有了問候,就連老公給他們打的電話也不接,理由是因為我月子在娘住,外人說了閒話,覺得這是老公入贅的表現,對此他們很生氣。
眼看要擺滿月酒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公公婆婆問他們意見的時候卻得到這樣的迴應
“跟誰姓的孩子,就在哪裡擺吧,我們不參與”
嘟~~~
一聲就掛電話了。
女兒滿月的時候我爸還擺了幾桌喊上親朋好友來熱鬧熱鬧,孩子的爺爺奶奶也沒有出現至始至終都,也沒有電話或影片的問候。
女人坐月子本應該無憂無慮,開心幸福地沉浸在當媽媽的喜悅裡,我卻因為這些煩心事害月子睡不好,吃不好,整個人憔悴不行。
月子做完我馬上回到自己小家庭選擇和老公自己帶孩子,兩邊的父母一個也不讓過來摻和。寧願自己累一點,不要他們平添不必要的煩惱。
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結婚是三個家庭的問題,選著兩邊走的婚姻更是讓我和老公這個小家庭又夾在兩個大家庭的矛盾裡外不是人,受盡滿腹的委屈。
時代的進步,也就出多元的婚姻形式。在傳統看來,這種有點離經叛道的婚姻觀,也許適應了各自家庭的需求。不再拘泥於傳統中理解的義務,但是同時也是矛盾確是也就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