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與錯只是我們的定義而已,在這個世界沒有對錯,任何人不能決定任何事情任何人的對錯。只是我們對事情和行為定了對錯。既然有了對錯,那麼對與錯就是主觀的,所以我們只能說自己的對錯,不能盲目的定義別人的對錯。而對於對錯的定義我們都只是站在了“道德”的角度去辨別的。現在的人總愛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判斷別人的對錯,定義事情的對錯。這是誰給的資格呢?憑什麼呢?
我們對於對錯的理解只是停留在了道德的點上。若是一個人偷了10塊錢,所有人都會說他不對,他就是小偷。可是偷10塊是小偷,偷100塊也是小偷,都是錯的。若這個小偷是一個只有10歲的流浪孤兒呢?我記得曾學過科爾伯格的“道德兩難”的故事,一個家庭非常的困難,妻子得了癌症沒有錢醫治,去借也不夠。丈夫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去偷藥為妻子治病。這個丈夫這樣做對不對呢?很多人都會說“肯定不對啊”,那他為什麼不對?因為偷藥。那他應不應受到懲罰?有些事情在道德面前卻無法判斷對錯。
選擇和對錯也是同樣的道理。本來近來想的都是對錯的問題,今天看了奔跑這個綜藝,主題是關於人生的,人生選擇的問題。人生是有很多的選擇,小到今天吃什麼大到做什麼工作結婚生子.....看到後面突然就想到了自己,人生中最大的選擇我也都經歷了一部分。第一次高考選擇學校專業,之後的工作;其實這些都還好,而最大的一次選擇是現在正在經歷著的。我也不知道是對是錯,不過裡面有一句話說的是沒錯,每一次的選擇不管大小都影響這人的一生。
其實都沒什麼,我現在覺得都不是很重要;因為都是要經歷的不管選擇是什麼,就如對錯一樣,無論選擇是什麼,都是自己的選擇,也沒有對錯可言,若是有那也是自己的選擇自己承擔便好。之前一直很糾結,只要一想到家裡人就很煩,現在覺得是沒必要。節目的最後讓我明白幸不幸福都是自己決定的,幸福是可以選擇的。
對於幸福我們只記住了外界的定義,卻沒有過自己的定義。幸福只要自己定義就好,無關任何人。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心態與心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