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身邊曾發生一件真實的事件,看後,請說出您的生與養的觀點。
我的舅母的妹妹在當年下鄉時,與她的知青同學越界,於1979年的春天生下一名女嬰,當時二人都不準備要這個孩子,直接送給了醫院的一名護士,幾年後,這名護士搬離所在的城市,來到了油田。
2000年,舅母的妹妹找到我,說想找孩子,看看孩子過的怎麼樣。她已與孩子的父親結婚生子了,現在他們想看看這個女孩,生活得怎麼樣,我知道舅母的妹妹在2000年時已是大款人物。根據舅母的妹妹提供的資訊,幫助其找到孩子的下落,具體的學校,家裡的電話號碼等等。
孩子的養父在油田是一名科研所的院長,養母是一名護士,都已經退休,孩子在長春讀大學。
孩子的下落已找到,我看出來舅母的妹妹特想認孩子,我當時告知,如果你認孩子前,一定徵詢養父母的意見,先與養父母溝通,得到養父母的同意後,是否與孩子接觸。舅母的妹妹告訴我,她一定與養父母溝通。
2000年9月,突然接到舅母妹妹的電話告訴我,她在長春,準備與孩子接觸,我問她,與養父母溝通了嗎?她說沒有,先跟孩子溝通,我知道制止無用,幾天後,我與孩子溝通,跟孩子見面,向她說明自己的觀點,我希望孩子跟養父母溝通,告知親生父母來找她。
與孩子的接觸中,聽到孩子跟我講養母如何怕失去她,我一再告訴孩子一定跟養父母溝通。差不多一年的時間,親生父母與孩子頻繁的來往,孩子也樂於接受親生父母的禮物。一切都是在養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著。
思考很久,我給養父母打電話,感知孩子的親生父母已與孩子接觸。
一個月後,養母來到孩子的出生地,據說把舅母的妹妹一家罵了一通,養母的孃家在當地很有知名度。
最新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