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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25雨。這天下著大雨,我在民政局等你,而你知道不是在民政局卻不給我說,冒著雨趕到婚姻登記處,我們提交了離婚申請。相識已經快10年.曾經如漆似膠的戀人,如今卻是仇人,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是你錯還是我錯嗎?不,沒有,婚姻沒有對錯,只有合適不合適。不顧你父母親戚朋友的勸說,不管孩子,拋夫棄子,離家出走。你的良心會痛嗎?我想應該不會吧,畢竟能把自己父母氣到住院的也少見,連孩子一面都不願意見的。這樣值得嗎?不後悔嗎...

離家出走這段時間,我天天靠助眠藥很晚才能入睡,時刻困擾著我。我可以後悔認識你嗎?不能,並不後悔,相識,相戀便是美好。不知道什麼原因會讓你覺得這個家如此不堪,兒女雙全,一輩子衣食無憂,為何要這樣呢?人啊,該學會知足,該學會感恩.承擔起責任。

我想我會很快走出困擾吧,也許吧,或許。。。

或許再也不見,珍惜眼前人吧,學會知足.變是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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