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一下自己的家庭故事:先說一下家庭成員,杭州人,爸媽都在都快80,身體勉強可以照顧自己。就一個哥哥博士後出來全家在美國,擔任惠氏那個總公司的中層幹部,小日子那是非常的不錯!我普普通通高中畢業,回農村混日子到現在,日子緊巴巴。讀大學家裡供著我哥,所以沒錢我只能高中畢業回農村。90年代杭州文一文二還是農村範圍。那是村集體經濟還是不錯,90年初光是分紅都有三四千,可以抵得上父母加起來的工資。反正一直到我結婚,這年底分紅才回到我手裡,不過已是王小二過年,一年不如一年了。97年所在村拆遷,按理我是無房,可以分得文一這裡50方左右的房子。卻被告知我的宅基地份額已被使用。事後得知被我母親在當時以及其廉價的價格轉讓給她的姐姐。當時我隨我母親戶口在農村,後我母親戶口遷出。當時父母親為平衡這件事,答應以後他們的房子補償給我。至於錢去哪裡,怎麼用我不能追究。可是不說我也知道全部貼給大兒子了。去年年底,父親肺阻塞加重,想與我同住以方便照顧,正巧我住的地方又有一套小居室要出售,我打算把他們老房子賣了,在貸點款在我邊上買下來,也順便可以把現在我住的房子裝修成三居室方便兩老居住和照顧,卻被告知我大哥不同意,因為他們老了要回來居住。我老婆當時就拉下臉了。現在的我好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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