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許靜瞞著家人帶著積蓄和行李來到鎮江找工作,由於高中學歷求職連連碰壁,最後只能到一家小飯店打工,小飯店的廚師李強大許靜兩歲,他與父母同住鎮江多年。
他們都是江蘇人拉進了兩個人的距離,很快陷入熱戀,當年12月份李強就把懷孕兩個月的許靜領回家!15年兩個人步入婚姻殿堂,沒想到婆婆對她早有成見,因為婆婆婚禮當天才知道許靜沒有親媽,說許靜沒有如實告知,不誠實,導致婆媳時有爭吵!
沒過幾日順利產下一子,婆婆為了專心照顧許靜母子辭掉了工作,許靜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有待照顧,可好景不長,累加婆媳矛盾在瑣事中不斷升級,後來又因孩子週歲生日開銷問題全家對許靜產生不滿,憤怒之下婆婆叫了一輛計程車把許靜的個人物品扔到車上,並喊到以後不准她在踏進家門一步!許靜也曾試著回來看兒子,可是每次都被擋在門外!
突然有一天丈夫給許靜打電話說兒子正在急救室搶救,許靜不顧一切的跑去醫院,可是剛到醫院醫生下達死亡通知書,許靜當場昏過去!
原來婆婆下樓扔垃圾,回家時孫子已不在床上,結果去衛生間看到孫子頭部倒栽在水桶裡沒氣了!許靜將婆婆起訴到法院,她要求婆婆賠償39萬,孫子出事後,婆婆感到傷心和委屈,她一心一意的照顧,她和老伴省吃儉用的給孫子買奶粉,經過第一次開庭婆媳矛盾並沒有緩解,婆婆照料孫子雖出於祖孫情深,但是畢竟不能與事故發生的嚴重損害後果相抵,許靜作為孩子的母親,於法應獲得賠償,而婆婆代為照料孫子雖然屬於傳統美德的正能量,但並不能免除其過失責任!
鑑於雙方婆媳關係,法院判決婆婆賠償許靜人身損害損失12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