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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開始到現在,他在阿克蘇一個村裡當老師,距離市中心開車需要1小時,我在烏魯木齊上班,也算異地好多年,在2020年的10月國慶節是我先提了分手,這期間他正好準備買車,我說了分手字眼之後他開始不理我,說分手原因也主要是我不想去阿克蘇,覺得離家太遠了,我兩個親哥哥也在烏魯木齊。後來我又後悔了覺得沒他我不行,我又去挽留他說我錯了,然後又在一起了,結果和好之後他也不怎麼想理我,我也特別生氣,又開始冷戰,最終他在2020年12月23日提出了分手,把我所有聯絡方式都刪除了,後來我也主動找他複合,找了幾次都不行,最後我打算放下了,準備重新找一個,結果他又回頭找我,就在也21年1月底左右,然後我心軟了又同意了,過年回家他分母去了我們家,我爸媽也去了他們家,就說了一下我們的事,我還收了他媽媽給的紅包,花銷下來估計也不到五千,我都記住呢,再就是說房子買好後就準備訂婚,但是我打心底裡是不想去阿克蘇的,就想留在烏魯木齊,現在給他的承諾是五月左右去阿克蘇,唉,我不是不愛他,我是不想從甘肅農村跑烏魯木齊又跑去阿克蘇,我該怎麼辦 ,我覺得太難了,去了心不甘,不去,就面臨又分手,又咋面對雙方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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