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出來的婚姻”真的是愛情嗎?
親戚家一個表弟,大學裡談了個女朋友,即使大學畢業兩個人去了同樣的城市,大城市房租很貴,所以還沒結婚兩個人就住到了一起。
工作的第一年,女孩開始要求準備結婚的東西,其實女孩的要求也不算高,“市裡的房子一套,十萬塊錢的彩禮和三金”還有婚禮上的一切都是要男方出的。要求雖然不算高,但是就這樣的要求也“逼”壞了表弟的媽。
一套房子幾十萬,還要裝修,十萬彩禮,三金,婚禮策劃,酒席等等一系列下來上百萬的資金,可愁壞了表弟的一家。
表弟上面一個哥哥一個姐姐,表弟是撿來的,小姑是個做糧油生意的小販,一個人拉扯三個孩子長大已經很不容易了,之前為大兒子結婚生孩子花掉了所有的積蓄,女兒結婚的時候有十萬的彩禮,結婚的時候用了一些,剩下的這幾年也都貼補了大兒媳一家四口生活和買車。
現在表弟過年回家說要買房子,小姑驚到了,才剛工作不到一年就要買房,這得掙多少錢啊?因為小姑鎮上是有房子的,可是女孩不要住鎮上,所以一定堅持在市裡買房子。可誰知他說他只有兩萬塊錢,剩下的讓小姑出,可是小姑沒有錢了,他說借的錢以後他結婚了他們自己還,無奈開始東家走西家串的借錢。後來才聽說表弟要負責房租、水電和生活,女孩每月只拿出五百元作為她一個月的生活費,她要是需要吃水果和買衣服都是自己的錢,剩的她還要存起來給父母。
一線的城市房租貴的驚人,就這樣每個月的房租兩千元和花銷都是男方出,後來回家買房東拼西湊才湊夠了首付,表弟人品可以,為借錢的這些親戚當時寫了借條。
終於年後首付交了,房子開始建了,沒過多久貸款也要開始還了,壓力更大了。
年後男孩去女孩家拜年,拉了一車的禮品,幾萬塊的禮物也是差點要了男孩的命。
其實站在女孩的角度上想人家要的東西不多,也是最基本的要先有房,彩禮等。可是就是這在別人眼中看來不算多的東西“逼”壞了那一家人。家裡人也勸過表弟讓他放棄這個女孩,在家裡相親,找個門當戶對的,要求不算高的女孩,至少房子不用買了。但是表弟不同意說他只喜歡這個。
可是這個卻能要了老母親的命啊!!!
後來兩個人回一線城市上班,然後開始還房貸,加上兩個人的房租、生活,到了月底就不剩什麼錢了。
女孩不承認借款???
後來女孩知道了買房的錢全部是借的之後,並且知曉了寫了借條,當下她不願意了,說這個錢我不認,讓你媽自己還。
這事小姑知道了以後又哭又氣,這女孩還沒結婚就把婆婆得罪了,這樣的日子還好過嗎?
就這樣時間過去了兩年了,因為疫情也兩年沒有回家過年了,男孩也還是還著房貸,付著房租水電和生活,女孩還是每月五百,剩下的自己存起來。小姑說想讓他們早點結婚,這樣掙的錢就能放一起了,至少他們還能有個存款。可是女孩不同意,說要把房子裝修好,十萬彩禮和三金都拿出來才能結婚。
就這樣一直拖著沒法結婚,直到現在也沒有結婚的念頭。
就這樣“逼”出來的婚姻感情,以後日子過的一定會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