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話,我都快說爛了,但放在這裡依舊合適:
選擇一人結婚,感覺比事實重要一百倍。
你只有對一個人有感覺,才會有後面的性慾、婚姻、生小孩兒,最後攜手到老。
婚前沒感覺,別指望婚後會日久生情。日久,不一定會生情,更容易生厭。
很多人對於婚姻,太過於理想化。覺得這個人有房有車、條件不錯,早晚可以不用愛情,直接過渡到親情。
但現實中,這樣的婚姻大多數都是無愛的,最後的結局也無非是同床異夢、貌合神離。
說一句很真實的話,“喜歡與合適”之間真的沒有多麼大的鴻溝,換而言之,你喜歡的人——其實大部分都是合適於你的,所謂的不合適,往往來自於在日後相處中各自的私心。
你是一個上市總裁的千金,必然你看不上一個月薪三千的打工仔。你是一個企業家的公子哥,你也不會選擇一個農村出身的灰姑娘。
這也就意味著,所謂真正“不合適”的人,其實都是在你所處的圈層之上或之下,這些人你大機率不會遇到,就算有緣分遇到,你大機率也不會選擇對方、或是對方根本不會選擇你。
那麼為什麼在感情中,還存在著那麼多的“不合適”?
說句可能很多人不願意聽的話:
“就是來自於人性的自私罷了。”
有些人,剛開始僅僅想要一個愛自己的人,後來想要一個擁抱,再後來想要一個吻.....日子一長,便開始想要這個人細緻入微,想要這個人事業有成,想要這個人做飯洗碗,想要跨越階層的生活、想要體面、想要儀式感,想要豪車、想要大房子......你知道這個人是愛你的,他不會因為你一時看起來無理的要求而離開你,在你的私心下,你的愛也變了味,你忘記了“你是因為愛他而在一起的”。
這個人並不是配不上你,而是他滿足不了你的幻想而已。
並且,我也一直覺得——因為不合適而分手,這件事挺扯淡的。
一個人對你說,“我要出國留學了,我們不合適分手吧”,他真正愛的不是你,而是自己的理想;
一個人對你說“我家裡人不同意,我們不合適分手吧”,他愛的也不是你,僅僅是在為自己找一個冠冕堂皇的分手理由罷了;
一個人對你說“我放不下前任,我們不合適分手吧”,他根本就沒愛過你,你在人家前任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倘若你信以為真,覺得“合適真的比感情重要”,這才是被對方給忽悠了。
什麼異地戀、前任、家裡不同意,這些看起來所謂“不合適”的藉口,不過是一個敷衍的外交辭令罷了。這些人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很深情很理性的模樣,
但反過來想一下“一個連小小坎坷都不願意與你並肩的人,你們真正的不合適——其實就是一開始這個人並沒有那麼喜歡你罷了”。
你可能覺得“我把愛看得太過於理想化了”,但事實上,我作為一個心理諮詢師比任何人都要現實和理性。
你覺得“我把愛情看得太理想化了”,但事實上,我作為一個情感諮詢師比任何人都要現實和理性。
有人說,現實裡愛情的力量哪有那麼強大,分手的原因有多種多樣的,例如父母反對、異地戀、家境條件、三觀不合等等,這些都可能成為兩個相愛的人分手的理由呀?但真實的情感案例卻是——大部分美其名曰“互相喜歡”的兩個人,這些事剛擺在兩個人面前,雙方還沒有掏出任何行動力去解決呢,就揚言“這是一道邁不過去的坎兒”,雙方就此分道揚鑣。
從某種意義上來講,現實中大部分問題都是可以被解決的,而大部分看似無法調和的“不合適”,只不過是兩個人自私的人都不願意去解決,或者付出一點努力就想著要放棄罷了。
我見過兩個戀愛長跑八年的情侶,最後因為幾萬塊錢而撕破臉的;也見過女方家長看不上男方的條件,而男生也要強、女生也願意等,三年之後兩人事業有成,最後步入婚姻殿堂的。
我也見過兩個人在一個城市分割兩地工作,最後受不了距離而分手的;還見過兩個人異國戀廝守五年,最後有情人終成眷屬的。
為什麼有些問題對伴侶來說,是一個天大且無法逾越的苦難?而為什麼有些問題對其他的伴侶來說,卻不值得一提呢?
說實話,兩個人愛的程度不一樣,那麼愛情所給予彼此的能量也不一樣。
你們只有以相愛為前提,兩個人在不斷地磨合與成長中慢慢變得合適,反之,從一開始一方或雙方根本就沒那麼愛,所以在日後才不願意妥協和付出,屁大點事兒都會成為你們不合適的理由。
“她們根本不知道自己當初為什麼要選擇這個男人,男人也不知道喜歡她什麼。兩個人只是因為一句,這個人挺好的、挺合適的,就倉促地步入婚姻。”
結婚之前沒感覺,總覺得結了婚之後,就會好起來吧;
婚後沒什麼意思,總是覺得生了孩子之後,就會好起來把;
生了孩子沒什麼感覺,這時候動了離婚的念頭,晚了,現實條件根本就離不了。
最後呢,總有一方忍受不了這毫無生機的婚姻,選擇了爭吵、冷暴力、甚至是出軌。
後來會好起來麼?不,沒有變好,只有更糟。
這樣的婚姻,少麼?
我敢非常篤定地告訴你,我從事了近十年的情感教育,這樣的婚姻一點也不少。那些一開始毫無感覺,指望著婚後日久生情的夫妻,十有八九隻會觸底,沒有反擊。
所以,我經常對很多年輕人說過這樣一句話:
“不要在合適的人中,逼著自己培養感情。從一開始你就不喜歡、甚至略帶厭煩的關係,、日後的相處只會越來越不合適。
而是要在你喜歡的人中,找到那個最合適的。或是,把你最喜歡的那個人,讓對方變成最合適自己的人,同樣自己也要變成最合適對方的人,這樣彼此的生活才會是良性迴圈。”
你們只有為這段感情中“種種不合適”努力過了、奮鬥過了,你才有資格談感情;為了一段愛而拼盡全力了,你才有資格談放棄。
怕就怕,你什麼都沒有做,芝麻大的事兒就覺得喘不過氣來,嘴上說著不合適、表面上佯裝深情地道別,別裝了,從一開始你就沒真正喜歡過對方,換句話說,你從來都沒想過與這個人的未來。
不合適的喜歡,其實有一百種方法,讓它變成“合適的喜歡”。
而合適的不喜歡,很多時候兩個人竭盡全力,但都是在逢場作戲,也難逃無疾而終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