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陪我媽去看了李煥英,晚上就一直做夢,上半夜一個夢忘了,下班夢見我同學了。
我的這位大學同學大學的時候跟我一個宿舍,還是上下鋪,我倆關係挺好,畢業後我留在省城,她考了特崗教師回家,後來在家鄉嫁人了,老公家是電業局的,條件挺好。
我昨天夢見我在省城的街道上夢見她,她和一個男的一起,我看著不像她老公,問她這誰啊,她說是她男朋友,倆人一起在售樓部做粉牆工作。我很吃驚,問她不是在當老師嗎?而且老公和孩子呢?她說離婚了,孩子前夫和婆婆不給她。我問她工作呢,她說本來就是前夫家安排的,離婚了就收回去了。我聽了心裡一陣難受。她又接著說,現在得努力掙錢,一個月要給前夫一萬元撫養費。我說怎麼那麼多啊,她說前夫和前婆婆找了關係,法院給她判的。我已經很氣憤了,我告訴她,你要上訴,我會幫你,我們這經濟欠發達地區一個月撫養費不會超過2000,要1萬是要逼死人啊。
後來我們又一路走著說了一些話,突然路邊出現幾隻野狗,我從小就怕狗,夢裡也怕,她說別怕我抱著你跑,然後抱起來我飛快地跑起來……
然後我就醒了。
心裡有點難受,希望這個夢永遠不會成真,希望她過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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