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沒有性格,但卻在改變著很多人的性格。
01
郭楚楚六歲的時候高燒不退,引發了中耳炎,留下了後遺症,說話口齒不清。
從幼兒園開始,她一直處在被大家的嘲笑中,由此,郭楚楚很自卑。
中學畢業後就休息在家。郭楚楚的父親是生意人,顧及女兒的心理,也就一直把女兒養在家裡。
一年後,經人介紹認識了付浩軒,不久兩人結婚,很多人都在猜付浩軒可能也是有殘疾的,否則一個健全人怎麼會和她結婚呢。
事實證明,女婿付浩軒是個健全人。
一年後兩人的兒子出生,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等一切都安定下來,付浩軒開始提要求了。要求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否則離婚,還要帶走兒子。郭楚楚全家像被打了一記悶棍。
付浩軒用兒子作威脅這招真夠狠的,郭楚楚家很明白,把孩子帶走意味著什麼。郭楚楚父母深思熟慮後答應了女婿的要求,但有個條件,孩子的戶口必須跟郭家的。女婿一口答應。
郭父心裡很不是滋味,但也沒辦法,為了女兒以後的人生能走的順利點,加個名字就加個名字,只是希望付浩軒以後不負了女兒就可。
郭父拿著外甥的出生證明去了戶籍地。誰知戶籍警說孩子的戶口落不進你這套房子。郭父詫異,“為什麼落不了?”戶籍警,“你房子的產權人有爭議,建議你先去諮詢一下相關人員。”
這套房子是郭父五年前貸款買下的別墅,前前後後一共支付了六百萬,當時由於母親還在,所以把母親的名字也寫在了產權證上,但是母親早已去世兩年,自己只是沒有時間去更正,一直拖到現在。
郭父諮詢了相關人員後得知,母親佔了房子的三分之一產權,母親去世成了遺產,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可繼承母親的遺產部分,可這套房子是自己全額買的,母親並未出過一分錢。
郭父共有一個哥哥兩個妹妹,換言之,自己要掏錢給哥哥妹妹,這套房子現在市價漲到了一千多萬。
郭父驚呆,怪自己太沒有這方面的意識,當初為啥要把母親的名字寫上?真是腦殼進水了。
郭父開始哥哥妹妹家跑,小心翼翼的做思想工作,說到底就是能不能放棄遺產,因為當時購房母親並未出過一分錢。
結果可想而知,兩個妹妹誰都不肯放棄。
郭父慼慼哀哀,平時二哥二哥的叫,真到了利益面前就啥都不是。
郭父來到大哥家,說明來意,大嫂一副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表情,“既然是母親的遺產,我們為什麼要放棄?”
是啊,她有不放棄的權利。
他心裡明白大哥大嫂為什麼不同意,當年為了那件事,大嫂手指戳到自己鼻樑骨,大罵自己不是人。
往事記憶猶新。
02
郭父當年生意做的紅火,大哥大嫂來商量,希望郭父能帶帶侄子。郭父一口答應下來,大哥大嫂滿是感謝。
郭父將此事告知了妻子,不料遭到妻子的嚴重反對。想做生意自己去做,憑啥要你帶?
都是自己人,幫忙也是應該的。郭父說。
不行,他們平時眼裡都沒我們,想要生意做了,就來巴結了,不同意,如果你執意要帶他,我就跟你沒完。
郭父為了家裡和平,遂放棄了這個想法。
由此,大哥大嫂一直耿耿於懷。
侄子勉強讀到中學畢業,就想著出去闖蕩,大哥大嫂怕他在外亂來,所以懇求郭父帶著他,可誰料答應的好好的,卻反悔了。
大哥大嫂對兒子的擔心不無道理,最後兒子還是和小混混在一起,最終以恣意鬧事打群架被警察拘捕,由於傷及無辜,最終被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至此,大哥大嫂將這個刻骨的刺痛硬加在了弟弟的身上,如果當時能幫他一把,或許他不會走上這條道。
如果沒有這次的遺產之爭,大哥大嫂還不知道有這筆額外收入,夫妻倆覺得這是老天給弟弟的報應,兒子造成的遺憾,卻用這種方式來補償,算是因禍得福,大嫂心裡笑開了花,就安安心心等著拿錢吧。
03
女婿付浩軒不樂意了,如果產權有爭議,那自己的名字是加不了的。他看著郭楚楚的模樣,心裡莫名有種說不出的滋味。
要不是她家有生意,誰會看上這個連說話都說不清楚的半殘疾?
眼看著外甥六個月了,戶口的事還沒落實,真是愁死了郭父。
出了這檔子事,攤上誰都是不樂意的,郭父天天找律師求諮詢,要怎麼做才能把損失減到最小。
按照市場行情,該房產的市值多少來判定。郭父查了相關資料,市值一千二百萬。
這個事情真是令人寢食難安,夜不成寐。
女婿終於憋不住了,直接在岳父面前開口,加名字的事進展怎麼樣了?
郭父想著女婿也算半個子,況且到了這個節骨眼了,就將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出來。
其實付浩軒早在郭楚楚那兒瞭解清楚了,但是由於岳父一直沒在面前提及,他也就裝作不知道。
如今岳父和盤托出,自己才可把想法說出來:這個事情是你們之前沒處理好,跟我加名字是兩碼事。
郭父聽後不悅:房子產權沒落實好,怎麼可能加名字。
付浩軒怎會不明白岳父的意思,他後悔自己布錯了棋。他說加不了名字,那我把兒子帶走了。郭楚楚自己都沒辦法照顧,怎麼會照顧好我兒子,即使法院宣判,也還是會判給我的。
郭父心事重重,想不到自己家事如此失敗,連女婿也為了房子而來,人心啊,真是可怕。
一邊是自己的手足,一邊是自己的女婿,說起來都是至親至愛的人,怎麼個個都想著囊中財物,他已經面臨著房產被分割的難題,想不到女婿也來湊一腳。人,在房子和金錢面前,還有什麼真情可言!
04
不管怎樣,事情總要解決。郭父拿著房產和相關資料,去公證處瞭解相關情況。
公證人員檢視一番,說道:你母親生前來我處做過遺囑公證,她的所有遺產都留給了你一個人。
什麼?我母親來做過公證?郭父不敢相信。
確實,你母親三年前來做了公證,所以,你這套房產並沒有經濟上的糾紛。
郭父百感交集,他沒想到事情會有轉機。
有了母親的遺囑公證,郭父按照正常合法流程,順利把小外甥的戶口遷了進來。按理說這件事已經塵埃落地,但是,哥哥和妹妹們卻坐不住了。見郭父遲遲沒動靜,兩個妹妹就來問房產的事情怎麼樣了,給還是不給。
郭父說房子和你們沒啥關係,我的還是我的。
大哥和妹妹們虎視眈眈 ,不可能!你休想從中做手腳,那是母親的遺產,當然有我們一份。如果不給,那就打官司。
郭父說母親生前做過遺產公證,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
啥?做過公證?即使做過公證,我們也不同意,母親去世前一直在生病,神志不清,那種情況下做的公證是不算數的。
郭父感嘆人心薄涼的同時,無力反駁,也不想反駁。
哥哥妹妹們一紙訴狀將郭父告上了法庭,要求法庭判定母親的公證無效。
沒多久,郭父收到了法院的傳票。
事情鬧到這一步,是郭父沒想到的。為了錢,連手足親情都不顧,居然真的把自己告上了法庭。
打官司是漫長的等待,經過法律的相關調查,最終認定母親生前的遺囑公證公正有效,對於原告認定的神志不清也是不存在的。
事情終於塵埃落定。郭父長長舒了一口氣。
經過此次事件,郭父心裡難以平靜,兄妹四人一起長大,本以為這份親情永遠不會動搖,誰知,在金錢面前,卻被貶的一文不值。
錢,真是個殘酷的照妖鏡。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