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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窮就不要談戀愛啦

序、

在恰好的時候做適當的事,比如愛情,該熱情到視死如歸就不必剋制。

畢竟,愛是貫穿人一生的主題。

曾經的我是這樣想的:

邂逅一個極其難忘的人,享受每一次一見鍾情與再見傾心,他應當是從人海里來的,如星如炬般劈開黑夜,我會把畢生的浪漫燃燒在我們相遇的瞬間,就像一朵花。

如果女人這一生會綻放出無數種美麗,我希望他是唯一的採擷者。

然而,現在不需要了。

一、

你會因為一雙眼睛而喜歡上一個人嗎?我就是。

元旦跨年,廣場里人聲鼎沸,我不由自主地隨著人潮左搖右擺,只覺得自己像只快要窒息的魚,在這人生海海里被放歸西天。

好尷尬,我和他的目光久久相對,我慌亂著想摸出手機,不知為什麼卻遲遲沒有動作。

零點了,跨年的煙花忽而升空,盈盈散開。

大抵是情節鋪墊的過於動人,那一刻,我與他交換了一整片星河,小而璀璨的,來自他瞳孔裡的倒影。

我從未認為我們之間的距離有多遠,因為愛,我願意多走九百九十九步來到他面前,只要他邁出那一步就好。

但他沒有。

他是個頂頂浪漫的人。

他會在進貨時為我買些小飾品,會攢錢請我吃喜歡的零食;他清楚地記得我的每個小日子,會準時準點提醒我不許吃涼;他抄情詩給我,也會寫許多封信當我的生日禮物;他陪我看日出,在佈滿星光的山腳往上,直到天邊飄起綢緞。

有時我會想,沒有面包也沒有關係,有情飲水飽也不是空口白牙來的。

那時,我做好了所有準備,我想陪他打一輩子的小怪獸。

二、

畢業時我拒絕了父母安排的工作,決定留在這裡陪他。

租城市邊角的筒子樓,剛剛夠落腳的空間,屋子的燈光很昏暗,但心是明亮的,未來也是明亮的,我覺得這就夠了。

摯友很擔憂,她問我:“你要花多少時間陪一個男孩成長?”

“我不知道。”我很坦誠。“但是沒關係,他不是柯景騰,我也不是沈佳宜。我們會有個好結果的。”

那是《那些年》裡我一直記憶猶新的畫面,大抵真的是這樣,成長最殘酷的部分就是同齡的女孩永遠比同齡的男孩要成熟,女孩的成熟,沒有任何一個男孩能招架得住。

更何況,在我的認知裡,我們都足夠成熟。

我端起杯子輕輕啜了一口,放遠目光看著居高臨下的辦公樓,人行如織,匆匆忙忙。這個鋼筋水泥鑄造的城市,若不是心中守著一份期許,大抵是很難生活下去的。

三、

這一程無論遇到誰,是以什麼身份走向你的生命,又以怎樣的方式離開,都絕非偶然。

餘下的那個人,即使淚如雨下,也只能自咽苦果。

我終於明白,有些等待並不需要結果,比如我。與其說我在等他成熟,不如說是等我自己放棄。

無數次激烈的爭吵,從我們的消費觀到飲食習慣,從一日三餐的費用再到配置服裝所需要的費用。

我想要一套屬於我們的房子,覺得這樣才算真正在這座城市裡落腳了。不然我總覺得空空蕩蕩的,毫無安全感。

因此我努力攢錢,把每一份工資都精打細算,想為我們的未來再添一份重量。而他,堅信攢不如賺,花錢有點不太考量。他同樣關心我們的未來,卻不明白怎樣才能給我希望。

曾經對摯友的承諾,一語成讖。

後來又聽誰說,是因為我對愛情的不確定才會寄予未來。一個在感情上充滿安全感的人,是不會思索未來的,因為他們走得每一步都是在迎接未來。

也許吧,也許是我要求太多,才會忽略他所付出的一切。但偶爾也會覺得難過,為什麼偏偏愛上了他。

再想想,有時候嘴裡說著不後悔,其實心裡是後悔了吧。

四、

最後的導火索,是一套房子,我夢寐以求的房子,來自我的父母。

他們想送我一套房子做我的嫁妝,如果我真的打算在這座城市裡落地生根,他們作為父母,希望給我一個安穩。

他,以一個男人的自尊心,堅定地拒絕了,他說他希望用自己的努力來給我幸福,而不是依賴父母的贈予。

可能他說得沒錯,但是我等得太久,也太無望了。

又一次大吵,他推門出去,我呆坐在沙發上想起我爸媽的眼神。

他們蒼老了許多,可能因為擔心傷害到他的自尊心,說可以先不裝修,只是房價漲得太快了,他們想先買下來,寫我們兩個的名字。他們甚至小心翼翼地解釋,以後他負責裝修和家電,他們不會插手幫忙。

我真是個很自私的人。

愛上他的時候,我竟從沒想過柴米油鹽的細碎消磨竟比愛與不愛來得更深刻,怪不得水滴石穿呢,那突然一下的痛怎麼比得上這絲絲縷縷還胡亂糾纏的勁兒。

五、

到頭來我還是無力說出那兩個字,只是沉默地打包著行李。

行李不多,半個下午也就收拾完了。我也順便用三個小時的時間檢閱了七年的青春。

大二時認識他,畢業四年後失去他。我們的羈絆夠我從日光熹微講到山高水長,可我終歸要承認,從此我的喜怒哀樂我的一切一切都再與他無關。

我本以為有愛就夠了,愛可以是萬物的保質期。

但現實讓我明白,所有的東西都該是有期限的,比如樓下全家的泡麵,比如愛他,比如依然愛他,比如我終究選擇離開他。

我拖著行李箱下樓的時候他碰巧回來,看見我也只是愣了一下,說了句:“我來吧。”我點點頭,如畢業那天跟在他後頭,我們慢悠悠地走,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又可悲的心照不宣。

坐上計程車,我點開那首最近一直在聽的歌。歌裡唱著:“情懷再美還是在這歲月清苦溺斃,她再想不起當時怎樣年輕,塑膠髮夾也記不清在哪裡。”

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打敗我們的是一套房子嗎?是我不肯吃苦,不願意受罪?還是他不夠體貼,不夠能給我安全感?

我把這一切的前因後果都想了一遍,還是無法歸咎給單純的錯誤。或者說,我們耗盡心力在維持,最後只能說緣分不夠,我們終究不是彼此對的人,所以只能陪伴走一遭。

我愛過你,我盡力了。

再多的愛情,都無法抵禦日復一日的失望與依然看不見光的未來。我們設想的永遠,如果無法解決一地雞毛的狼藉,也只能到此為止。

太窮就不要談戀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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