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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75歲了。現在面臨無家可歸、有子女卻無人贍養的局面。

我年輕的時候有一個不錯的工作單位,雖然職位不高,但手下也管著百十號人,領導信任,人緣也不錯。

我的婚姻是經人介紹的,雖然她沒有明星的容貌,但也絕對的屬於上乘之列。

在上個世紀的六、七十年,人們的思想還不似現在這麼開放,我們屬於是先結婚後戀愛。我們的日子就在平平淡淡中度過了六年,有了一兒一女兩個孩子。妻子絕對算得上是賢妻良母。

如果不是她的出現,或者更應該說不是我出軌,我的家庭一定會很幸福的走下去。

也許是命運,也許就是一段逃不開的孽緣,我認識了她。她有兩個兒子,一個女兒,丈夫因病去世。

平心而論,她沒有我妻子漂亮,但是我現在也說不清楚,當時就是喜歡她。

我妻子發現後,也給了我無數次的機會,有幾次我也是決心離開她迴歸家庭,可是我就跟中了魔一樣,欲罷不能,理不清也剪不斷。我當時認為她可能就是個妖精,來降服我的。

後來妻子和我離了婚,兩個孩子也都跟隨他們的母親一起生活,我選擇了淨身出戶。

那時候這種婚外情的事,是單位所不能容忍的,我被降了職,成為了一名普通工人,可是就連降為工人,旁邊的人也都對我指指點點。我一氣之下離了職,轉身進入商海,那個時候剛剛改革開放,我無論做什麼都能賺到大筆的錢,我用這些錢買了兩個商鋪給她的兒子,他們在我的帶動下也都賺得盆滿缽滿。她的小女兒因為書讀的好,我就供她讀大學,後來還去了美國,和一個美國人結了婚。

這些都是我以為的驕傲。我的前妻一直對我有怨言,兩個孩子也一直怨恨我,拒絕與我有任何來往。我就把她的兒女當成自己的兒女一樣對待。她的兒女也是特別聽我的話,從不忤逆我,我可以像對自己的兒女一樣教訓他們,他們也都是唯唯諾諾的聽著,不敢做出一絲的違抗。雖然我偶爾也會產生對30幾年未見面的自己的兒女的愧疚,但是也被現妻的溫柔體貼,以及她的孩子們對我的孝敬即刻沖淡了。

最近幾年我感覺自己老了,身體大不如從前了,記憶力也下降了不少,常常是說東忘西。

但是身體還不是我最擔心的。前些日子,她在美國定居的女兒回來了,說是她媽媽年紀大了,要把她媽媽接去美國生活,我一開始還以為我也會和她一起去,但是她女兒說,我不是她父親,又沒和她媽媽辦理結婚證,她沒有義務養我。還要把房子賣掉,做為她媽媽的養老費。

房子的名子是她媽媽的不假,但這是我賺錢買的,你賣了房子,我住哪裡呢?

她女兒說,年輕的時候你們在一起互相做個伴,我媽媽身體好,可以伺候你,現在她年紀大了,伺候不了你了,我就得伺候我媽,你當然要找你自己的兒女伺候呀

我一聽就急了,現在你們看我老了沒用了,就想一腳把我踢開。我當年可是拋妻棄子,自己的兒女都沒有供養,賺到錢都來養你們了,你們現在的成就 ,還有你們賺的錢,哪一個不是來自我的資助,你們怎麼這麼沒有良心呢。

她兒子說,當年你離開家還不是因為我們能給你更多的愛嗎,法律可沒規定你沒盡贍養義務,你的兒女就不養你老。再說了,你都能拋棄你的親生兒女,我們又算什麼?

是啊,他的話沒有說錯,錯的是我自己,我就是活該,就是咎由自取。

這也算是報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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