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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消費沒有節制,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

更有新聞說現在年輕人習慣超前消費,普遍負債,除了日常學習生活,社交的開銷要佔到一半以上的比重。

是的,如今年輕人娛樂專案繁多,跟朋友出一趟門,起碼要花個兩三百。

一頓飯,一場電影,兩杯奶茶,再加上甜品,只會比預測的多,不會比預測的少,這還沒算上新興的密室逃脫,劇本殺等娛樂專案。

如果再加上這兩樣,兩三百打不住,五六百的消費還差不多。

自己生活需要錢,談戀愛更是需要錢,約會、吃飯、送禮物,因為名目過多,所以許多人壓根不敢戀愛。

簡而言之原因就是兩個字,沒錢。

有些男生更是對戀愛望而卻步,很明確地拒絕談戀愛,甚至因此跟女朋友提分手。

01戀愛三年,花光20萬,她的“招數”令我無法拒絕‍

投稿人魏偉剛與戀愛3年的女友提出分手,因為他用三年時間看清了對方,是一個眼裡只有錢,心裡只有物質的“拜金女”。

他說:“說她拜金,可能也有點過了,但是她真的花錢無節制,絲毫不顧及個人能力,看到想要的就買,買來大多也不用,太浪費了。

魏偉與女友是自由戀愛,兩個人在一次朋友聚會上一見鍾情。

魏偉畢業前手頭並不寬裕,月月靠家裡的生活費才能勉強負擔起吃喝,後來他開始兼職打工,手裡終於存了些錢,原本想獎勵給自己一臺膝上型電腦。

但是因為女友的出現,魏偉放棄了買電腦,而是給女友買各種禮物,口紅、包包、衣服,靠他的薪水,滿足女友的一切要求。

可即便是這樣,女友還是不滿足,可以說她的消費需求,遠高於兩個人能承受的範圍。

看到這裡可能會有人說,魏偉可以選擇拒絕啊,或者用溝通的方式告訴女友不要這樣消費。

魏偉說:“沒辦法,她的招數太奇葩,每次都用一句話來堵我,那就是,從我彩禮中扣除。她只要一說這句話,我就沒辦法了。

就這樣,兩個人戀愛期間換了三份工作,搬了兩次家,原以為生活會越來越好,可以準備結婚了,但是穩定下來才發現,魏偉已經負債累累了。

所有的信用卡加起來,負債大約有五萬元,再加上這些年他給女友消費的錢,仔細一算竟然高達20萬。

他有些難以置信,消費記錄算了一遍又一遍,最後才真的接受,原來他們的生活已經千瘡百孔,無法繼續維持了。

02說好的“從彩禮里扣”,如今又獅子大開口?

即便如此,魏偉也沒有選擇分手。

他給父母打電話要錢,將信用卡還清,準備結婚。

他其實是有責任感的,他覺得這段感情來之不易,消費問題可以日後慢慢改,但感情不能因此而受到傷害。

魏偉想得簡單,認為只要兩個人齊心協力,勁兒往一處使,總能解決問題。

誰曾想,女友談到結婚,直接獅子大開口要18.8萬,說家那邊的習俗都是這樣,沒有商量的餘地。

魏偉直接將這些年的消費賬單甩出來,說:“你好好看看,這些年你究竟花了多少錢,你花這些錢的時候怎麼說的,從你彩禮里扣,現在又要彩禮,合適嗎?”

女友反唇相譏:“竟然還當真了,還真與我算這麼清楚,也太小氣了吧。”

魏偉說:“這不是小不小氣,而是我們家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不能這樣敗壞。

女友一氣之下下了通牒:“有18.8萬,就結婚,沒有的話,咱倆分手。

她以為這次吵架也會像以往一樣,魏偉會來求她哄她。

可惜沒有,魏偉認清了這個人,決定當真分手,甚至有那麼一瞬間,想到讓女友還錢,最後礙於自己的道德修養,便沒再提。

三年感情,被20萬的消費劃出一道裂痕,被18.8萬的彩禮擊得粉碎。

歸根結底,私以為魏偉沒有做錯什麼,確實是女友太過分,戀愛時花錢如流水也就算了,結婚時還想要這麼多的彩禮。

男方不是冤大頭,更不是女人的提款機,如果抱著“不給錢就不結婚”的態度,那麼最後只能是自己浪費了青春,談了一場沒有結果的感情。

03女生戀愛時應不應該花男友的錢?

有許多讀者問,女生談戀愛時,究竟應不應該花男友的錢。

我個人的意見是,小錢無所謂,大的開銷應該自己負責。

那什麼是小,什麼是大呢。

比如一杯奶茶是小,一頓火鍋是小,一頓高檔自助就是大;

一場2D電影是小,一場3DIMAX電影就是大,更別說一雙五六百的鞋,一兩千的衣服,一兩萬的包,這些東西,都應該女生自己買。

戀愛講究有來有往,不要刻意去佔便宜,更別將對方的付出當做理所當然。

沒有人的錢是大風颳來的,想談戀愛就好好的談,想結婚就拿出些誠意來,大家天天喊著男女平等的口號,總不能到了需要付出的時候就“男士優先”吧。

金錢不能衡量一切,尤其對於沒有能力的年輕人來講,量力而行才是正確選擇。

其實魏偉早就應該提出分手,因為一個肆無忌憚花錢,從不為男友考慮的人,也並不是真的愛他。

有句話這樣說,喜歡是放肆,愛是剋制。

真正愛一個人,是會替對方省錢的,而不是隻知道索取,令自己高興。

今日話題:你覺得戀愛時女生應不應該花男生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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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女子結婚三年被打四次,丈夫一次比一次狠,這次更是骨裂三根
  • 我也嘗試一下,做個跑腿老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