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一個個案的家長做了一次溝通,快要結束的時候,家長說,老師,我知道xx跟你聊得不錯,你可不可以替我勸勸他做xxx事,我覺得這件事情對他真的很有好處。
我說,我認為你的某些建議的確是很好的,他也知道應該這麼做,但關鍵的問題是,他做不到。當他知道應該這麼做可又做不到的時候,內在就會產生一種無力感,這種無力感會讓他感到憤怒,如果你這個時候再要求他這麼去做,就會把他的憤怒點燃,這個就會引爆你們之間的爭吵。另外,你覺得很好的事情,如果他並非發自內心地這麼認同,即便他做了,對他也不會有真正的好處。
無論在諮詢工作還是在生活中,的確很多人都喜歡給建議,而且的確很多建議從認知行為角度看都是好的,沒有問題的,有時候有些人願意接受,有時候有些人卻並不願意接受,並且可能還會因此而產生不小的矛盾。
為什麼?
願意接受的人,是因為在潛意識裡,他們已經做好了接受和改變的準備,所以願意敞開胸懷去擁抱外在湧進來的資訊,並且,別人給的建議符合他們潛意識的期待和需求。
不願意接受的人,是因為在潛意識裡,他們並未做好接受和改變的準備,還處於相對防禦的狀態,這個時候,外界的資訊無法進入到他們的內心世界,並且,別人給的建議,不符合他們潛意識的期待和需求。
注意,我要強調的是潛意識,很多人會說,我是很開放的,我願意接受別人的意見,這是顯意識,很多時候,人們的潛意識和顯意識是不一致的,顯意識這麼想,潛意識卻並不這麼想,所以人們嘴巴上這麼說,並不代表他們真的就是這樣的。甚至,當人們太過刻意強調的時候,反而很可疑,他們的阻抗可能會更強烈。
當我們給的建議並不符合對方潛意識的期待和需求的時候,行為層面,人們會透過沉默或者拖延或者不做來表示拒絕,有時候則會透過言語直接給予拒絕。
深入到心理層面,你建議我這麼做,可是我並不願意,這個時候,就存在一股對峙的力量,特別是如果給建議的人相對處於比較強勢的位置,那麼被建議的人就會處於一種壓力狀態之下,並且那種壓力會隨著建議者的地位和能量的強弱而起變化,那種壓力有些人可以承受,有些人則難以承受,難以承受的,就會透過憤怒或者恐懼表達出來。這個時候,就會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
我相信很多人的初衷都是好的,都是想要表達愛意的,可是,當我們無法真正理解的時候,好心也會辦壞事,愛意也會變成一種自我需要。
榮格說,如果愛中沒有包含著理解,那麼這種愛本身也是無用的。為了恰當地使用理解,就需要有更廣泛的意識,有更高階的觀點來開闊人的眼界。這就是為什麼作為一種歷史力量的基督教並沒有滿足於勸誡人們愛其鄰居,它還完成了一種不可能高估的、更高階的文化任務。它教育人們應該有更高階的意識和責任。誠然,就此而言愛是需要的,但是,愛應該與洞察和理解結合起來。其功能是照亮那些仍然處於黑暗狀態的區域(這是一些處於外部世界的區域和處於內部心理世界的區域),並且把它們新增到意識之中。愛越是盲目,它就越是本能的,它就越是伴隨著破壞性後果,因為它是一種需要形式和方向的動態活力。
因此,當你無法真正理解,謹慎給予你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