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三十多歲的時候,談物件談了一個不到二十歲的少女,她才高考完畢,等待放榜中。
那時,我正處於人生的低潮時期,彷彿百事不順。但她並沒有嫌棄我這些,對我很好,並願意為我做一切事包括肌膚之親,她也沒有覺得有什麼後悔之意。
可能當時她覺得我很有錢的樣子吧,因為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就配了手機,那時候手機可是稀罕之物,那時候可是BB機的天下,她高考前,為了跟同學聯絡方便,還特地找我借了一段時間我的手機。
高考成績出來了,他考了一所211大學,她去學校報到,上火車時打電話要我去送她,但我狠心地沒有去,我知道,她只是我人生中的一個閃光點,從此,別了!
前兩年,在輕軌上,偶爾踫到過她,彼此之間只是點了點頭,再無其他。
但,她臨下車時,突然說了聲:你是個爽快人。
我,露出了苦澀的笑聲,向她揮了揮手,向她揮了揮手。
花兒還是那樣紅,我卻奔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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