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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一日,原是一個很幸福的日子。姪女發八字了,即將在不久後走上婚姻的殿堂。但是看到了群裡的一些發言,四月一日又不得不說些什麼了。目的就是希望親人們在平常的日子裡找到快樂和幸福。

  我們都是在泥土裡滾大的,也是在父母親慈祥的目光下長大的。因此,我們有能適應艱苦生活的能力與毅力。如果我們這類人都還不能在艱苦的環境中生活下去,而整日悲苦著,再怎麼說都說不過去了!

其實回憶一下過去的日子,我們也有很多有趣快樂的事,儘管苦,但卻快樂。記得最困難的時候,父母皆為我們生活焦急萬分,而我們卻快樂於身背小揹簍找豬草、摘野菜。每一次見到很豐富的豬草時,每一次看到又嫩又大的野菜時,我們不都歡欣得跳起來嗎?這時候最愛吃的是“狗骨子葉摻飯”、還有姐姐們採來的核桃花、地木耳、小馬桑等。按照現在的說法,那時咱們都已經把吃野菜這種時尚當做家常便飯了!哈哈,不錯。

閉上眼,想想那些年的生活,還真是有些苦。但父母親沒有因為苦而放棄我們,我們也沒有因為苦而不能快樂成長。終於都成家了,立業了,生活改善了,但隨之而來的卻是家庭生活帶來的壓力和失敗感。性格的“懦弱”(或許應該叫做善良)總讓自己在家中處於不利的地位,這樣一來,幸福的感覺總躲著自己,離得遠遠的。再者,錢也少少的,官也小小的,來自單位、社會壓力也兇巴巴地向自己湧來。時常因為這些而導致睡眠不足,精神不振,於是身體長期處於亞健康狀態!這人還怎麼活啊?

活是一定要活下去的!只是看看怎樣才能找到那個躲在身後的幸福。有一點一定要說明,幸福就是一種感覺,白痴(沒有感覺的人)是找不到幸福的。所以千萬不要羨慕街上走著的那些瘋子或者白痴,他們是不可能幸福的,他們的世界是黑暗,或者沒有世界,看到殘食時的微笑,只是生物的本能而已,與幸福無關!而我們,我們這些人就不一樣了。我們是正常人,找到幸福的感覺應該是下述方式。

滿足!滿足有金錢的滿足(或者是物質的滿足)和精神上的滿足(也就是意識形態的滿足)。基本的物質滿足都能達到,一些內容暫時不能達到,也只是時間問題,這樣正好給人一種希望,有了追求的動力。一旦達到,幸福感覺就有了。精神上的滿足,純粹就是感覺了,也包括了物質利益給予人的滿足感。這種純感覺就不是別人能給予的,全靠自己的感覺。有了這種感覺,幸福就來了!

我們要感覺到父母親是慈祥的、善良的、關心我們的、愛護我們的,我們就有了來自父母的幸福;我們要感覺到丈夫或者妻子是美麗的、善良的、堅強的、愛自己和家人的,我們就有了來自婚姻的幸福;我們要感覺到孩子是勇敢的、能幹的、有出息的、思想上進的、品德高尚的,我們就有了來自孩子們的幸福;我們要感覺到事業是高尚的、社會是需要我們的,我們就有了來自社會環境的幸福;我們要感覺到我們的努力是為了成功,我們今日的苦是為了將來的甜,我們的努力、我們的苦是值得,我們就找到了來自工作、勞動、操心的幸福。

當然需要感覺的不僅是這些,都還有許多方面能給予我們幸福的感覺。做一個有思想的人,善於體會的人,幸福就會成為我們的朋友,不離不棄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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