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32歲的程先生:
我結婚6年多了,夫妻之間的感情很好,當初結婚的時候,老婆家庭條件不是很好,按照風俗習慣,男女方結婚,男方準備彩禮,女方準備陪嫁,當時老婆嫁過來並沒有陪嫁,對此我父母也沒有意見,覺得將來兩個人好好過日子就好了。
前年丈人家的房子就被傳要被徵收,去年也終於落實了,拆遷分得4套住房,為了彌補當初妻子沒有陪嫁的事情,岳父岳母商量著給我們一套,當時我還是很開心的,開始我爸媽卻有不同的意見,建議我們不要搬過去住,我只是覺得父母和他們一起住挺好的,沒有必要再去新房,我覺得他們思想陳舊,有新房子幹嘛不住呢?
可是時間久了,我發現矛盾越來越多。
老婆的心態也發生了改變,覺得自己孃家現在有錢了,似乎有一種翻身做主人的心態,自從家裡拆遷以後,她就覺得自己了不起,就應該在家裡養尊處優,家務事也不願意做了,有時候還等著我回家給她做飯吃,經常對我指手畫腳。
岳父岳母看我每次下班的晚,提議以後就去他們家吃飯,老婆很開心,平時我工作忙,能夠一回來就吃上飯確實不錯。
可是岳父岳母一家人節約慣了,在吃飯上很節省,其實多兩個人吃飯對於他們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以前偶爾蹭飯還行,現在天天去吃,我自己都不好意思。
只不過很多時候都是吃素菜,很少能夠見到葷腥,對於這些我都沒有放在心上,想著可能是他們太節約了,捨不得吃葷菜,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們給小舅子留的飯菜,我才知道原來不是他們不吃,而是都省著給自己的小兒子吃。
小舅子下班的晚,每次我們吃完飯回家,他才回來,這一天我收拾碗筷去廚房,突然看見鍋裡留的菜,兩葷一素,我瞬間有點不高興,後來想想我每天吃飯都不給錢,有人做現成的,不能太挑剔了。
讓我氣憤的就是小舅子的妻子總是說一些話,總覺得我們在他家吃飯,像是佔了多大便宜一樣,而且還說我們住的這套房子是他們讓給我的,要不然我們才沒有房子住,讓我記得她們的好。
這些好我一直都記著,逢年過節都會給她孩子買衣服、吃的、玩具等等。
岳父岳母也不像以前那麼對我,甚至覺得我配不上她的女兒,覺得我結婚連個婚房都沒有,還和父母住一起,要不是她們給我房子住,可能我還和父母擠在一起,他們總是說類似的話,說得多了,讓我很心煩,真後悔搬進來住,現在終於知道父母那個時候攔我不要過來住的原因了。
幾乎小區裡的人都知道我住著老婆家的房子,因為丈母孃逢人就說,生怕不知道她家裡拆遷了四套房子。
後來發生的一件事才是讓我婚姻破裂的根本原因。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老婆萌生了想要買車的想法。
但是我卻不同意,本身我們也不需要買車,因為車子是消耗品,而且我還想存錢買房子,到時候搬出去住呢,如果買車的話,可能把這幾年的存款都要拿出來,老婆卻覺得和父母住的近很不錯,但是我覺得很壓抑,感覺自己像個上門女婿一樣。
為此老婆還和我起了爭執,因為買車的事情吵了好幾天的架,週五的時候單位臨時加班,回到家裡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我用鑰匙開門,發現她把門都反鎖了,並且說那是她的房子,只有我同意買車才讓我進去,那天晚上我也被老婆的做法搞得很生氣,硬是不答應買車,給她兩個選擇,一是離婚,二是開門。
沒想到老婆選擇了離婚,還挖苦我一個大男人這麼沒用,別人家裡的男人多麼有用,多麼會賺錢,聽完這個,我更氣憤,轉身離開,讓她去民政局離婚。
當初的老婆並不是這樣胡攪蠻纏的人,為什麼如今變成了這樣,我真的找不到原因。
結束語
婚姻要想長久,兩人之間就要凡事商量,相互理解和包容。不管是公婆和兒媳還是岳父母和女婿,最好不要住在一起,長時間地住在一起,一定會有矛盾,兩個家庭之間一定要保持一定的界限,岳父母也不要太過於插手子女的事情,媳婦也不要任何事情都把孃家拿出來說事。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