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原因,那些只知道撩撩撩,卻從不真心的男生,真的很討人厭。
做,是檢驗真愛的第一標準,看一個人是否愛你,首先看他為你做了什麼。
他不能嘴裡說著喜歡你,做的事卻一點也不在乎你。
說“我喜歡你”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但證實“我喜歡你”卻從不是一件易事。
不少女生遇見過只說不做的男生,表白的時候說的很好:
我喜歡你啊;想跟你在一起啊;肯定把你寵上天。
而真實戀愛的時候,當你需要他時,他連個普通朋友都不如。
分享一個很喜歡的故事
生理期的某個晚上,睡覺時沒有注意,半夜發現血漏出來了,弄髒了床的一小部分,有些睡不著了,伴隨輕微的腹痛,不想吵醒他,但又怕他碰到,就輕輕的慢慢挪他,結果他醒了。
我叫他不要動那個地方,告訴他我先去清洗一下換好衣服再來收拾,等我衝好澡,穿上衣服,出來的時候,他已經清理乾淨了,換上乾淨好聞的新床單,床頭櫃還有一杯熱乎乎的紅糖水。我說髒髒的下次不許碰,他笑的很溫柔說,不髒髒,不許說傻話,快來一起睡覺啦。
我窩在他懷裡,他雙手先搓熱一點,再慢慢地揉我的肚子,一邊揉一邊小聲說,肚肚乖 別疼啦,我媳婦兒要睡覺了,你也睡哦。
隔天的髒床單,他也把我放好在沙發,自己清洗處理,感受到他真的愛我,是因為他在我最難受無助的時候,身體力行的替我分擔,並且依然覺得我可愛美麗。
之前有個男生問我,前幾天去跟喜歡了1個月的女生表白,被很冷淡的拒絕了。
“我都喜歡她這麼久了,她為什麼不跟我在一起啊”
我問他:“你是怎麼喜歡她的?說來聽聽。”
他說:我每天都會跟她說早安晚安……會跟她聊天,她生病我會提醒她去吃藥。
我說,還有呢。
他沉默了。
有句話說的很好,別再自我感動了。
其實你什麼都沒做啊,不是嗎。
喜歡就只是嘴上說說而已,女孩又憑什麼一定要喜歡你呢?
我有個朋友告訴我,之前莫名其妙被女友分手了。
而回想起自己的所作所為,卻是連兩人的戀愛紀念日都記不住。
“不是記不住,是你根本沒去記。”我補刀道。
“是。”朋友說,“所以根本沒必要選擇我,不是嗎?”
對啊,你喜歡一個人的話,認真付出,不一定會在一起。
但你什麼都沒做,就一定不是真的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