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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範俊娟

婚姻裡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叫做“你可以做什麼,但我就是不高興”

比如說:

丈夫想出去應酬,跟朋友去聚會,妻子想讓丈夫留下來陪自己,可是丈夫很想出去,央求妻子:你讓我去吧,我真的很想去,妻子撅著嘴答應了,很勉強。

結果,丈夫最終還是去了,但是去了之後,並沒有痛痛快快地玩爽,因為內心總有一種牽絆,讓他不能徹底放開了只享受自己。

回到家之後,他內心還帶著一絲絲愧疚感,就像自己做了什麼見不得光的壞事,要去哄老婆開心,彌補對方。

這樣的小細節重複次數多了,他們的關係就會形成一種模式:

男人感覺被束縛,不自由,做什麼事都要有所顧及,感覺被壓制,女人感覺很委屈,自己總是被忽略的那一方,如果自己不主動把自己硬塞到他的生活中,他是不會主動靠近自己,親近自己的。

這樣的婚姻時間久了,就會形成壓抑疲憊的男人和委屈不被愛的女人

而這種結果形成的前身,都是從“我做某件事,你不高興”開始累積的,今天我們從細分的角度來拆解下,這背後到底發生了什麼。

01 “你做某件事,我就是不高興”是一種輕度的情緒操控

給對方的感覺是:我不批評你,也不指責抱怨你,但我就是冷著臉,讓你感覺到我是不高興的,我是不同意這樣的。

回想看看:你小時候放學回到家,扔下書包就跑出去瘋玩了,天黑之後,回到家發現媽媽黑著臉,既不打罵你,也不數落你,是不是會給人一種低氣壓的感覺?

這種家裡烏雲籠罩的感覺,就像你頭上懸了一把劍,指不定什麼時候落下來,讓你大氣不敢出,要小心翼翼的看對方的臉色行事。

當然,有人會說:我最後不還是讓他去了嗎?我也沒有攔著他,最終還是我妥協了呀,我已經成全他了,難道我還不能有點情緒嗎?你要讓我本就不認同的事,還要歡歡喜喜地支援他去,我做不到。

我就是不高興,不想讓他去做,我要讓他知道,我不想壓抑自己。

這種“我要讓你知道我不高興”的情緒,背後隱藏的感覺是:因為關係的存在,所以我有權力對你不高興,我對你的某些行為,保有發言權

這是一種典型的邊界不清,甚至邊界過度粘連的狀態。

越是親密關係,越是要有邊界感,而這種邊界過度粘連的狀態恰巧相反,會因為親密感的存在,而假定兩個人是完全一體的感覺。

一旦對方達不到,自己就會感覺不安全,就會發出抗議。表達不高興,就是一種淺層的抗議。

這種淺層抗議還在傳遞一種感覺:我不接受這樣的你,我想要改變你,改造你,一直到把你改造成我想要的樣子為止。

只要你一天不改變成我想要的樣子,我就會一天對你不滿意,對你不高興,甩臉子,而且我想怎麼對你,就怎麼對你。

從心理學的層面來看,這樣的關係屬於:“我—它”型別的關係,而非“我-你”型別的關係。

即,我和你是主角和配角的關係,而不是一個主角和另外一個主角的關係。

02 “我—它”型別的關係會存在什麼樣的問題呢?

這樣的關係,基本上只能以一個人為中心,比如說那個經常表達不高興的妻子,時間久了,就被會貼上“自我中心”、“強勢”的標籤,因為關係都在圍著她的感覺走,被她主導,男方的需求是被壓縮或者不被優先考慮在內的。

“我”是活生生的人,而“它”更像是用來滿足“我”的需求的工具人,卻不能被當成是另外一個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真實的人,關係走向也不會圍繞這個人的需求來走。

甚至“它”角色下的人也會產生自己的糾結:一方面渴望自己真實的狀態,自己可以真實的呈現,能夠被對方接納,另一方面又覺得對方可能又會不高興,又會來控制或者改變自己,所以自己的需求也不會被滿足。

所以在這兩種糾結之裡面持續的時間久了,“它”角色下的人,就會越來越感覺累,甚至想放棄關係。

什麼樣的人會容易處於“它”角色下呢?

那些想要做到讓別人滿意,內心渴望透過得到別人的認可,來找自己的價值感和存在感的人。

越是在意關係的人,越容易重視別人對自己的評價,別人對自己的影響就越大,所以別人的不高興也會讓他們內心忐忑不安。

他們處理這種忐忑不安的方式就是:要麼是去做讓對方高興的事,不高興的就不去做了,向關係妥協,要麼就是隱瞞、乞求來照顧自己的需求、或者直接提離婚。

很多來諮詢的人,都是發展到離婚狀態的“它”角色下的人,因為前期累積太多“我都要去照顧你的需求,而我的需求一直是壓抑或者蜷縮的狀態”的感覺,所以感覺越來越累,越來越不報希望,最終只能透過切斷關係,來照顧自己。

所以,總結來看,會處於“它”角色下的人,最大的特點就是:過度為別人考慮,而缺少自己的界限感,不能客觀理性的看待別人對自己的評價。

假如一個人的狀態是:你對我不滿意,不一定是我的問題,我有對自己的評價和看法,我也不過度高要求自己,我不害怕衝突,基本上這樣的人是很難被放在“它”角色下待著的。

說白了,你不把自己當人看的時候,別人就也不會把你當成人看,你把自己當神看的時候,希望自己能夠盡善盡美,完全讓別人滿意的時候,也會讓對方對自己有一種過度高的期待,以為你什麼都能承受,對方就會在你面前變成小孩子的狀態。

所以,兩個人會形成這種“我-它”的關係模式,是兩個人共同配合完成的,本質上是一種互相吸引,而非某個人單方面的問題。

那麼,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解決呢?

03 放下執念和內心的幻覺,去承擔該自己承擔的是一種突破

如果你是那個容易“不高興”的一方,你需要學習的是兩點:

1、從自己的感覺裡面跳出來,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2、開始看見別人

意識到世界不以我為中心,本身就是一個人的進步和成長。

從小孩子的狀態下脫離出來,不再把自己看成是一個只是需要被照顧的,被關心和呵護的,需要被小心翼翼的愛的小孩子,等待別人的單向付出,便會學會看到別人,尊重別人。

這是經常“不高興“的那一方需要做出的調整,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並不容易,因為很多時候,我們內心會帶著一種執念,希望自己永遠不用長大,永遠是被寵愛的小孩,執著於把自己拉回到這種美好的感覺中,然後就會努力試圖把對方拉回到”它“的工具人的角色下。

放下執念和內心的幻覺,去承擔該自己承擔的是一種突破。

如果你是那個感覺會心累,容易被對方的不高興,所綁架的一方,你需要學習的也是兩點:

1、學會告訴自己:別人不高興,沒關係,那是對方的事,不是我的錯,我要給自己留一些空間,學會照顧自己;

2、嘗試把自己一部分責任,分給對方承擔,表達自己的需要。

比如說,很多孩子,一旦聽到父母哪裡哪裡有需要,自己能夠幫忙去做,感覺自己是被需要的,是有價值的,孩子是很願意去做的,因為這些會讓孩子感覺自己有力量,是有價值的。

所以,如何激發對方的力量,給對方機會為自己做些事情,引導對方付出,既能讓對方成長,又能讓自己輕鬆一些,是關鍵點。

每一段關係會發生,背後都會暗藏著你需要解決的課題,這是痛苦背後的禮物,所以,當你想要放棄一段關係的時候,慢一點,再慢一點,檢檢視看你的課題禮物拿到手了沒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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