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中的兩個人在一起,大多數是以未婚的身份享受已婚的待遇,兩個人同居在一起,有些人的觀念裡覺得結婚與不結婚沒有多大的區別。
其實,除了同居的行為,結婚與不結婚的區別還是蠻大的。
請看,結婚和不結婚的區別:
結婚,兩個人的目標一致,以經營幸福的家庭生活為目標,勁往一處使,共同還房貸車貸,齊心協力奔小康,日子過著踏實有勁。
不結婚,以自己的喜好為目標,做任何事情不需要向對方報備,兩個人自由自在,想約會對方的時候兩個人就約會,保持戀愛的新鮮感。
結婚,兩個人的經濟收入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給另一方買的東西是屬於家庭經濟開銷,不會因為兩個人鬧矛盾而提出收回。
不結婚,兩個人的經濟收入各是各的,一方送給另一方的東西屬於贈與,兩個人分手後,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收回贈與。
結婚,意味著有了責任,要約束自己的行為,不能輕易對別的人動心、動情,一方有外遇是婚內出軌,屬於過錯方,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不結婚,雙方在行為上並不受約束,只受道德約束,在不愛對方的時候可以隨時分手,如果在戀愛期間喜歡上別的人,只能算是劈腿,並無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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