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看到列夫托爾斯泰那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腦海中都會不停的浮現出各種畫面。
什麼是幸福?什麼是不幸?有統一的衡量標準嗎?
如果幸福用物質衡量,那麼銀行卡上的數字,散落在全國各地的固定資產,遍及世界各地的企業,包括年收入總額,企業年銷售額,利潤額,負債率等等都可以用這些生硬的經濟指標來衡量,那麼擁有鉅額財產的人,應該擁有最大的幸福感。
然而,媒體給予我們的真相似乎不是如此:某星離婚開撕,某星二代聚眾吸毒……不勝列舉。
似乎擁有巨大的財富,並不能到達幸福的彼岸,在通往幸福的路上,缺少了精神加持,人依然會有巨大的空虛感。
而滿足空虛感的最優選擇,便是利用金錢的便捷性達到極樂的闕值,從而獲得心滿意足的短暫幸福。
那麼,徒有精神能否獲得想要的幸福呢?
才華出眾,天賦異稟的著名畫家梵高,是繼倫勃朗之後被認為是荷蘭最偉大的畫家。他和高更、塞尚並稱為後印象派。他們吸收了印象派的精髓,卻反對印象派純客觀理性的描繪,提倡事物的實質和象徵意念,是現代藝術最重要的先驅。他死後創造了自己的繪畫王國,而在生前卻極度窮困潦倒,與弟弟住在一起,經常食不果腹,最終以最慘烈的方式結束了生命。
若極具天賦的梵高擁有巨大的財富,會不會是另一種命運?
也許,栩栩如生的《向日葵》,魔幻色彩的《星空》不會成為眾人熱衷的瑰寶。
不管是星二代,還是梵高,似乎我們無法定義他們是否幸福。
若想幸福,似乎需要: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結合。
於是,很多人在功成名就後開始轉戰教育領域,開發更多的教育資源,做一些慈善機構,以獲得更大的個人價值。
那麼,即便精神和物質達到平衡,我們就能幸福嗎?
不一定。
因為影響幸福的因素很多。文化,政治,經濟,制度,包括人所處的整個環境,都會影響人的幸福感。
幸福,是多維的,立體的,而不是單一,平面的。
幸福不等同於快樂,人們追求快樂是無極限的,快樂具有很強的吸附性,甚至像黑洞一樣,吞噬盲目追求的人。
作為普通的社會人,我們會覺得幸福的模樣:家庭合睦,職業成功,人格完善等一系列的因素,那麼同時滿足這些因素的人屬於稀缺品。
很多人,把一些調研報告,總結出來的幸福標準,奉為圭臬。
離婚了,失業了,有某些身心殘疾,不生孩子,不結婚……等一些社會現象統一歸結為不幸福。
這是群體觀念帶給個體的桎梏。一旦群體觀念形成,個體若是違背觀念,就意味著對立。
其實,把任何約定俗成的標準視為不容置辯的思想,都摻雜著偏執。
執念,更會影響人的幸福。
影響人幸福的兩大主要因素是:慾望和效用。
效用從主觀上來說,就是消費者消費某種商品所帶來的滿足程度。
比如,你在爬山的時候,特別口渴,道山頂買了一瓶礦泉水,你會覺得礦泉水,甘甜可口……
此時,你的感受是幸福的。
但你一直喝下去,你會胃部不適,腹脹,不舒服,那麼同樣是水帶給你的感覺卻是痛苦的。
美國經濟學家保羅薩繆爾森提出來幸福的公示,效用除以慾望。
那麼,我們從萬事萬物中獲得的效用越大,慾望越低,幸福感就會越強。
所以,提高幸福感的途徑與儒家思想不謀而合,清心寡慾。
同時,我們要用心去撲捉世間的美好,哪怕一個美好瞬間,都值得我們去期待。
電影《心靈奇旅》中,22號一直尋找的走向地球的火花,並不是我們預判的某個神奇寶貝,只是熱愛生活,關注每一個當下。
生活不是宏大敘事,它是無數個瞬間組成的,我們只要把握好每一個瞬間,就能擁有最美好的生活。
幸福是不可以被定義的,因為它是隨著人們的思想以及所處的時代發展和情感需求變化而變化,不是一成不變的。
60年代,每天能吃上一個大餅就是幸福的,而70年代能分田單幹,擁有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就是幸福的,到了80年代,能看上電視,開上拖拉機就是幸福的,而到了90年代,改革春風吹滿地的時候,銀行卡上的數字能多一些,貿易往來能密切一些,都是幸福的源泉,到了20世紀,幸福開始與房子息息相關。
同樣,人對精神的追求也從學歷上發生變化,從中專生分配工作,到大專生是大咖,最後到本科生不再稀缺。這一切的變化,都會影響著人們對幸福的追求。
幸福是流動的,不管任何時代,懂得經營自己並能感知生活的人,都能獲得想要的滿足感。
畢淑敏說,幸福是內心的穩定。
幸福是你知足並不完全滿足,有壓力下的動力,有隨時可以再次出發的勇氣和資本。
幸福是沒有標準的,唯一的標準,就是你自己的感受。
今天你幸福了嗎?我想,答案是多重的。
願我們都能獲得俗世的幸福。簡單,快樂,健康,努力!
PS:做一頓美食,讓孩子開心一天,這就是做母親的最大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