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到結婚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其中包含著喜歡的成分,結婚的基礎是建立在喜歡上的,但喜歡了不一定就能結婚。因為有些人只適合談戀愛。
喜歡的不一定合適,合適的也不一定喜歡,但是讓我選擇,我還是會選擇喜歡的人。不僅是我,其實也是這個社會的選擇。合適無非也是之後的慢慢磨合,所以何必刻意。
我一直認為,婚姻最正的三觀是結婚後,我退出我的家,你也應該退出你的家,我們去組建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我從我家退出去融入你家。彩禮和嫁妝這兩樣是兩個家庭去幫助一個新的家庭,而不是一個家庭去扶貧另一個家庭。承諾是不管愛人對我好不好,婚內我都會拒絕一切異性,因為我不能讓我生的,生我的和我愛的人都抬不起頭,這是一個已婚人最基本的原則
我記得有一部很火的電視劇叫做《下一站是幸福》,理智知道葉鹿鳴更適合結婚,而感情卻只能喜歡元宋,喜歡和合適哪個更重要?大部分都覺得合適更重要,因為這是過來人的生活經驗,但選擇喜歡需要更大的勇氣,畢竟冒的風險是肉眼可見的,可誰又會知道未來會如何。所愛隔山海,山海皆可平,不能選擇真愛才是最大的遺憾。
我已經24歲了,在外面打拼了幾年,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相親,我不願意嫁給那些比我老十歲的中年男子,我總覺得我們的生活步伐不一致。於是我拒絕相親,我跟父母鬧,跟他們吵架,但終究抵不過一句他們都是為我好。他們覺得那個人有事業,有錢,可以給我更好的生活。但我其實有自己喜歡的物件,父母覺得他家庭條件不好,反對我跟他在一起。我在家一直都是乖乖女的形象,我內心很糾結,我既不想辜負父母對我的期望,又想遵從自己的內心!(我家情況比較特殊,父親重病已經不能外出尋求生計,家裡全靠母親賺錢打點)我到底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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