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回到家,跟七大姑八大姨會會坐到一起聊聊天。東家長,西家短的都是我們的話題。有一件事真的是讓人聽了恨得咬牙切齒。
女主是80後,相親結的婚。相親物件在她之前有個相好的,山盟海誓的那種。後來男方的父母嫌棄女方家庭太窮。就讓兒子和現在的相親物件結婚了。婚後兩人育有一雙兒女。男的作為包工頭,小有成就。一直和前任有聯絡,並且出錢給前任買了門市和單元樓。
真不知道男的怎麼想的,一邊和前任有聯絡,一邊還和現任妻子生活在一起,良心不會難受嗎?
現在男方居然還起訴女方要離婚。一分錢不給,孩子給女方,女方一沒文化,二沒工作,如何能生存,還有兩個孩子。虎毒還不食子呢?那男的是個畜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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