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河北省某縣某公社東方紅大隊第二小隊,我是2歲的時候被母親送回老家的,那時爸媽在城裡日子並不好過,父親是地主出生,文化大革命期間受了不少罪。二人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家庭,我上面一個姐姐、一個哥哥,負擔很重,就把我送回老家了。那時的鄉下要比城裡生活的好,最起碼能吃飽飯。記得農村生產隊勞動記工分,姥爺姥姥家裡的日子因為有城裡爸媽的照顧在村子裡還算不錯的,日常吃飯多數都是莜麵,偶爾吃一頓野菜糰子。家裡沒有電,用豬油電燈。一張大炕全家睡。 那時村裡人知道我是城裡孩子,都很照顧我,記得一次和村裡孩子們一起到生產隊地裡偷摘豌豆角,被人發現,一聲大喊小夥伴們撒腿就跑,我那時候才6、7歲,反應慢、跑得慢,可看地人好像也不管我,把其他小夥伴攆走卻沒攆我,我高興的回家和姥姥學,姥姥說,人家怕嚇到你沒說你,可人家到家裡告狀了。記得村裡有個商店,那時不叫商店,叫代銷點,用雞蛋可以換糖,一顆雞蛋好像是換7—8塊水果糖。在我4、5歲的時候吧,一次我看雞窩有顆雞蛋就偷偷的拿了準備去換糖,悄悄的把雞蛋握在手裡放在背後往大門外走,豈不知揹著的手正衝著視窗,被屋裡的姥姥看個正著,姥姥問“YD,你手裡拿的什麼呀”?我揹著手說“什麼也沒有”,現在都成笑話了。2016年我再次回到老家時,看到姥姥家過去的房子還在,不過已經賣給他人了,房子很破,沒人住,門口種了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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