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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篇作者就先寫自己被離婚,一是沒生男孩,二是因為爸爸那的錢沒有分給自己,所以連基本的離婚要求分配夫妻財產都沒有,淨身出戶。後面寫到爸爸因為覺得女兒離婚了丟人讓她遠離去打工;打工掙錢不僅給了爸爸跟弟弟,後面寫爸爸眼紅自己女兒過得比自己好。

首先,你是個獨立的人父母親的財產怎麼處分,那是他們的事

確實,你是女人,但是你都結婚生子了,不是未成年人了,你早就獨立了。父親那佔地分的錢,父母親願意給你,是對你的疼愛,不願意給你,也是理所應當,當然父母親把這個錢給了一個子女,其他子女心裡不高興,也正常,畢竟誰都希望自己是父母親寵愛的那個。只是如果不是那一個,其實只要看開了什麼事都沒有。按照文中寫的,佔地補償應該也就十幾萬吧。其實如果是平均分給四個兄弟姐妹,其實每個人也分不了多少,父母親偏心了,把錢都給了其中一個罷了。要是地沒有被佔,本來這也不是生活來源,也不是說沒有這個錢生活就進行不下去,那何來的這麼大的怨氣呢?

不知道是曾經家境貧寒,還是說一直的不重視財產,一直以來,對於上一輩的資產,我都抱著尊重他們的處分的想法。曾經在前小叔子要結婚的時候,前夫曾經跟我說過,要我跟他父母親要求把當時開的一個店鋪給小叔子他們,當時我真的莫名其妙,最後我只是回覆了他一句:“那是他們的東西,他們願意給我沒有意見。但是我沒有權利去幫他們決定他們財產的處分。”(雖然在別人看來,其實有想透過我的嘴巴讓我認可這個贈與吧,只是這個說法我當著所有的人面說了,印象中當時前婆婆說了一句,這樣做對我們不公平,畢竟那店鋪當時也投入了好幾十萬了。)

並不是說我多大肚,只是覺得那本來就是他們的資產,我們有手有腳,努力自己工作生活才是,就那點資產,拿著也不夠後半生,何必去想太多。再說如果他們攢下來的資產夠他們以後養老,我們在他們養老的時候能輕鬆點,那就夠了。如果他們願意在我們羽翼未豐之時給點幫助,那想著必然是以後必須十倍百倍的回報吧。

其次,你是個獨立的人。夫妻共有財產是你本應得的。除非你有過錯。

因為沒有生男孩,因為父親的錢沒有分給你,所以你被離婚,然後內疚得沒臉而淨身出戶。

生男孩,甚至生孩子都不是婚姻生活必須的,所以這個理由只能說那個家庭,甚至是你都存在重男輕女思想,讓你覺得沒有生男孩是你的錯,也是你的無能。且不說孩子性別由父親主要決定這個科學結論,只是為了這個被離婚還覺得沒問題,其實我有點擔心你家閨女以後的想法被帶偏了。

父親的錢沒有分你,這個問題上面已經說了。那錢本就不是你們的,分不分是你父親的決定,但是你們夫妻共有的的財產,那是你們夫妻真正擁有的。而那才是真正你所擁有的,你卻以兩個莫須有的內疚“理由”,然後放棄了!

夫妻共同財產,是你們夫妻存續期間,共同努力所得的,在處置這個財產的時候,都是需要夫妻共同決定。而離婚的時候,真正需要分割的,也就這部分財產了。我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理由”,但是如果只是這兩個理由,放棄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我只能說你在重男輕女的路上,甚至比你父親更嚴重了。

當然如果你有其他過錯,那另當別論了。

再次,你是個獨立的人,在哪裡上班,上班收入的分配由自己說了算。

後面談到因為離婚,你父親逼著你去北京打工。我能理解老一輩對於子女離婚,還是普遍認為是一件丟臉的事,其實這個觀念在我家也如此(時至今日,其實很多親戚朋友並不知道我離婚的事情,一方面我個人覺得這是我自己的事情,另外一方面我爸媽他們也有點覺得面子上不好看吧。),但是為人父母親,在子女的家庭中,最看重的還是自己的子女,無論他們平時有多麼喜歡下一代,但是在取捨的時候,必然選擇自己的子女(這個可能有不少人會反駁,但是當真有事的時候,你們可以再仔細考慮下,當然自己子女很過分的除外)。所以我願意相信,你父親讓你出去打工,不是簡單覺得丟臉,不希望見到你,更多擔心你在那環境下自己不舒服,還不如換個環境,好好上班,調整自己。包含後面所謂的陰陽怪氣說你休息兩個月的問題,是不是自己的感情臆斷成分更多些呢?

至於是去北京還是哪裡,我想作為一個獨立的人,你完全可以決定,我估計之所以去北京,應該是有人可以投靠至少有熟人在那吧。

其次就是關於你說的工資收入都給了孩子跟父親花了。贍養父母親跟養育子女,這是我們為人的義務,是必須的。但是人首先要愛自己,才可能讓自己更好,從而影響他人。在經濟緊張的情況下,先解決溫飽,讓父母親和子女衣食無憂也是基本。但是如果是父母親也好,子女也好,無論什麼要求什麼消費都要滿足,而自己卻省吃儉用去滿足他們的消費要求,那我是絕對反對的。

春節時候跟家人談起一位姨媽,平時幹活跟牛一樣,任勞任怨,但是自己早上可以一大早起床出去給家人買麵包,買油條當早餐,自己卻捨不得吃。因為她在老人院工作,那邊可以提供早餐。但是她需要早上4點多騎腳踏車差不多三四十分鐘才能到老人院,我沒問具體早餐時間,不過估計也不會太早。假如她真餓出點問題,應該不是那點早餐錢可以擋得住的。(姨媽已經是當奶奶的人了,除了孫子外,家裡其他人都有收入,其實經濟還不錯的,只是為了省)所以我們也一直勸說姨夫和表弟,應該多跟她說下該省的省,不該省的,也別省。也一再告訴表弟,想辦法讓姨媽多些營養,不然隨著年齡增加以後會毛病多多。

不過這個好像說偏了,只是為了說明下,你的收入支配你做主,在安排好家人生活的同時,也要為自己考慮,如果你自己不好了,家人不會好的。

最重要的,你是個獨立的人,你只有從思想上獨立,才可能明白其實因果都是自己的。

其實通篇我都一直在想最後這個問題:思想上,精神上的獨立。

曾經很多文章在寫男女關係,夫妻關係,親子關係的時候,經常說到女人必須經濟獨立,這個毋庸置疑。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麼。但是經濟獨立有時候只是表徵,思想和精神上的獨立才是真正的大問題。

思想上獨立了,別人的想法會是你行動的參考,影響,但是絕對不是決定因素

離婚也好,工作也好,處理自己的收入也罷,當你的思想獨立了,你就會有一個更好的評判標準,而當這些事情是你自己衡量之後所做的決定,你也就沒什麼好怨別人了。

如果夫妻關係不好,生活過不下去了,選擇了離婚,那是為了以後更好地生活,那就努力過好現在的生活。當你思想獨立了,如果是被迫離婚了,想著過好日子,那就努力挽回,可以挽回的,那重回自己原來的日子,樂得其所;挽回不了了,也就是個離婚,爭取到了自己應該爭取的,然後努力過好新的生活。因為這些決定是你思想獨立後所決定的,所做出的行為,不是因為誰的想法誰的做法而做的,那你就會更好的規劃,更好地讓自己過好現在和以後的日子。

工作上,無論去哪裡都是工作,選擇自己職業規劃適合的,現在能力允許的工作。當你思想獨立了,既然選擇了,那就認真去完成它。因為無論工作地點還是工作內容都是你自己能力和現在所有的條件能獲得最合適的,無論是否是最好的,那都是自己的選擇,你也必然好好對待,認真工作,相信勞有所得!

自己的收入的處理,無論是贍養老人還是撫養孩子,都是我們應盡的義務。我們努力工作,也是為了讓自己和家人生活得更好些,但不是無謂的付出,沒有計劃的付出。當你思想獨立了,你必然在分配你的收入的時候,不僅僅考慮父母和子女,還考慮自己的現在和以後的發展,還有家庭以後的未來。如果你的收入僅僅只夠現在家人的基礎生活,那你的付出也是應該的;如果你的家人生活水平跟你的生活水平完全不在一個檔次,相信作為一個思想獨立的人,你應該有所體會,要麼你太自私了,要麼你太忽略了自己。如果你思想獨立了,相信會感覺到無論哪個,對你,對家人都不是好事。

如果你沒有從思想上,精神上獨立,你會覺得很多事情是別人導致的,婚姻,工作,生活,經濟,而當你思想獨立了,你會明白現在的果,其實都是你以前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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